中国铁塔湘西自治州分公司2017年第一批微站建设施工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湘西自治州分公司2017年第一批微站建设施工项目比选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铁塔湘西自治州分公司2017年第一批微站建设施工项目,采购人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 。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采购内容:本次施工服务采购主要用于泸溪浦市景区、吉首市区等核心城区、景区的微站建设项目,以满足客户的深度覆盖要求。

微站项目属新业务建设要求,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进行采购。(除光缆材料由采购人提供外,其余材料和施工均由中选单位负责提供)

主要采购内容:

(1)土建施工整体包括但不限于新建微站天线支架、基础、套管和伪装(美化箱等)、客户设备的一体化安装施工。具体为建筑装修工程(含杆塔基础、交流配电箱、室外走线架、地网、结构加固、塔脚包封、套管和美化外罩、客户设备的一体化安装等工程施工及设备安装,以及所涉及的工程材料的二次搬运等),甲供光缆材料的仓储、站点级配货,以及维保期内的修缮工作等。

(2)电力引入包含但不限于向供电局、路灯管理所申请办理通信基站市电、农电、路灯电(每种电的主要类型包括220V 、380V交流电)的用电报装、施工、送电等,以及与电力、政府部门的相关协调工作。

(3)协调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协调和选址协调,涵盖从选址进场到开通涉及配套和主设备等所有专业的现场协调。

1.1.1建设规模:预估金额180万元。本次采购规模为100个微站新建项目的施工服务,

按照每站1.8万元预估,可根据实际需求变更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1.1.2建设地点:湖南湘西自治州行政区域内。

1.1.4质量标准要求:满足工信部制定的相关施工技术规范和有关的质量、安全、验收的管理规定;满足采购人的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及系统集成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1.1.5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内容。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具体详见比选文件。应答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单位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三证合一”的单位,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2应答人资质要求: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证书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或原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监会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

2.3应答人须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信誉良好,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3月1日至2017年4月1日)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须提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挂靠申请,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纸质比选文件

4.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17 428日至2017 52日,每日上午830 分至 12 00 分,下午14 00 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97号湖南铁塔公司4楼。

4.1.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应答人应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4.1.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 1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应答人承担。

4.2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

4.2.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17 428日至2017 521800分。

4.2.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如需使用电子方式购买比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

邮箱查收到相关扫描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并在对公账户查收到比选文件费后(汇款单位须提供汇款回执单)当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报名表及比选文件电子版。

4.2.3 比选文件费用:汇款单位转账时需注明项目简称,即“湘西自治州电力维

修标书费”每套售价4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各应答人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性,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力,对于投标供应商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54 0930 分(北京时间),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吉首市吉凤街道经开区大楼吉凤投资服务中心5楼会议室

5.2 本项目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浏河村巷38号

邮编:41000

联 系 人:李光石

电话:185*****132

传真:/

电子邮件:********9@qq.com

网址:/

开户银行: 长沙银行湘江支行

账号:8000 8982 4109 024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

2017 年 4月28 日


中国铁塔湘西自治州分公司2017年第一批微站建设施工项目比选公告[变更]

采购与招标网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湖南2017-05-19
T |T
招标编号:招标编码:CBL_********_********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中国铁塔湘西自治州分公司2017年第一批微站建设施工项目

比选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铁塔湘西自治州分公司2017年第一批微站建设施工项目,采购人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 。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采购内容:本次施工服务采购主要用于泸溪浦市景区、吉首市区等核心城区、景区的微站建设项目,以满足客户的深度覆盖要求。

微站项目属新业务建设要求,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进行采购。(除光缆材料由采购人提供外,其余材料和施工均由中选单位负责提供)

主要采购内容:

(1)土建施工整体包括但不限于新建微站天线支架、基础、套管和伪装(美化箱等)、客户设备的一体化安装施工。具体为建筑装修工程(含杆塔基础、交流配电箱、室外走线架、地网、结构加固、塔脚包封、套管和美化外罩、客户设备的一体化安装等工程施工及设备安装,以及所涉及的工程材料的二次搬运等),甲供光缆材料的仓储、站点级配货,以及维保期内的修缮工作等。

(2)电力引入包含但不限于向供电局、路灯管理所申请办理通信基站市电、农电、路灯电(每种电的主要类型包括220V 、380V交流电)的用电报装、施工、送电等,以及与电力、政府部门的相关协调工作。

(3)协调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协调和选址协调,涵盖从选址进场到开通涉及配套和主设备等所有专业的现场协调。

1.1.1建设规模:预估金额180万元。本次采购为微站新建项目的施工服务,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求变更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1.1.2建设地点:湖南湘西自治州行政区域内。

1.1.4质量标准要求:满足工信部制定的相关施工技术规范和有关的质量、安全、验收的管理规定;满足采购人的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及系统集成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1.1.5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内容。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具体详见比选文件。应答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单位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三证合一”的单位,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2应答人资质要求: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证书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或原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监会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或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

2.3应答人须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信誉良好,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3月1日至2017年4月1日)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须提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挂靠申请,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纸质比选文件

4.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 519日至2017 522日,每日上午830 分至 12 00 分,下午14 00 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97号湖南铁塔公司4楼。

4.1.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应答人应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4.1.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 1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应答人承担。

4.2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

4.2.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17 519日至2017 5221800分。

4.2.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如需使用电子方式购买比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

邮箱查收到相关扫描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并在对公账户查收到比选文件费后(汇款单位须提供汇款回执单)当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报名表及比选文件电子版。

4.2.3 比选文件费用:汇款单位转账时需注明项目简称,即“湘西自治州电力维

修标书费”每套售价4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各应答人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性,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力,对于投标供应商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526 0930 分(北京时间),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吉首市吉凤街道经开区大楼吉凤投资服务中心5楼会议室

5.2 本项目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浏河村巷38号

邮编:41000

联 系 人:李光石

电话:185*****132

传真:/

电子邮件:********9@qq.com

网址:/

开户银行: 长沙银行湘江支行

账号:8000 8982 4109 024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

2017 年5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铁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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