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至2018年度电网基建工程规划选址评估招标公告
2017至2018年度电网基建工程规划选址评估招标公告
广东电网公司2017至2018年度电网基建工程规划选址评估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东电网公司2017至2018年度电网基建工程规划选址评估框架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广东电网公司2017至2018年度电网基建工程规划选址评估框架招标
1.3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方式:框架
1.6资金来源:其他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招标服务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1.9招标代理机构:无
1.10 招标结果有效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18年底。
(二)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国家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的有关管理办法,需对新建输变电工程以及开展规划选址评估工作,并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并核发选址意见书。本次招标主要对广东电网公司负责建设的2017~2018年度内的500千伏电网基建工程、跨地市220千伏及以下电网基建工程编制规划选址评估报告,并协助评估报告的报批、评审等工作,最终取得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2.2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或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预中标比例较少的供应商无实际采购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协议比例进行控制。
2.3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占标的物总额的比例(%) | 最高限价(万元) | 工期(天) | 项目建设单位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2017至2018年度电网基建工程规划选址评估框架招标 | 180 | 1 | 60% | / | 180 | 相关地市供电局 | 200 | 10000 |
2 | 40% | / | 180 | 相关地市供电局 | 100 | 10000 |
注:2017至2018年度拟开展的规划选址评估项目预计量为6项,即标包1预计项目数量为4项,标包2预计项目数量为2项。
2.4费用标准:对电网基建工程规划选址评估编制费用采用费率形式报价,投标报价区间限定在费用标准的100%以下为有效(报价费率低于85%(不含)须附成本分析报告)。
电网基建工程规划选址评估编制费用标准
序号 | 费用名称 | 输变电工程 | 线路工程 | ||
线路路径≤20千米 | 线路路径>20千米,每增加1千米 | 线路路径≤20千米 | 线路路径>20千米,每增加1千米 | ||
1 | 500千伏项目 | 25万元 | 2500元 | 20万元 | 2500元 |
2 | 跨地市220千伏及以下项目 | 按500千伏项目费用标准的0.8计算 |
注:
1.线路长度按路径计算,比如同塔双回线路2×100千米,则线路路径按100千米计算长度。
2.500千伏项目的规划选址评估费用上限为50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 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
3 | 无利益冲突需要回避,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被取消的情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标段、标包)投标; |
4 | 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
5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19日17时00分00秒至2017年05月26日17时00分00秒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网总部)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标书费采用转账或现场刷卡缴费(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广电支行
3标书费收取联系人:
石工:********321
4注意事项:
a)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b)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的,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和标包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c)标书费采用现场刷卡缴费的,需一并提交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详见附件),并在系统中提交标书费确认申请并填写增值税发票信息。
d)投标人可在开标日到现场领取发票,从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未领取的视同放弃领取。
(2)投标保证金需在购招标文件购买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商务、技术投标文件需同时于开标现场提交纸质版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电子版(U盘)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PDF、BIN/FILE文件),报价文件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U盘)。
(1)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7年05月19日17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3日09时30分00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6月13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06月13日09时30分00秒。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大厅开标室
5.2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递交要求(以下资料均需另行提交)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若有)
5.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七) 业务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招标服务单位联系人:徐涓涓
联系电话:********378
(八) 监督和投诉
(九)
(十)
(十一)
1、投诉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发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投诉书格式详见附件。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57号(725室)
邮编:510600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
投诉邮箱:gddwjb@gd.csg.cn
3、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3.1.1.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3.1.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1.3.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3.1.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3.1.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3.1.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3.1.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4、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5、投诉书格式和要求详见附件。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2017年05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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