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畔海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标段二)(二次)招标公告

桂畔海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标段二)(二次)招标公告


桂畔海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标段二)(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桂畔海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顺控桂畔海水系治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标段二:桂畔海水系(伦教大涌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监理(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55.903万元。
2.2 项目建设规模:桂畔海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包括桂畔海水系(桂畔海河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和桂畔海水系(伦教大涌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涵盖伦教大涌、桂畔海河主河道(北起顺德水道黄麻涌水闸,南至桂畔海水利枢纽接入容奇水道,全长21.5公里)在内的56条内河涌(大良河、新松涌、三河涌、古鉴涌等),涉及大良、伦教和勒流三个街道。通过排水管道修复、截污管线、河道清淤、生态修复、水务信息系统、补水管道等措施实现水质整治目标,工程概算建安费为14.36亿元,其中:桂畔海河水系约7.14亿元,伦教大涌水系约7.22亿元。
2.3 监理服务期:施工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资料备案及结算工作完成,且工程保质期满止。
2.4 监理具体工作内容为EPC阶段建设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详细勘察阶段、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含勘察、测量工作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相关技术支持,具体组织对工程项目各阶段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档案、结算、审计等管理和控制等工作的监理服务,并负责跟进资料备案及整理归档,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备案,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和工程结算等工作。
2.5 本次招标为标段二:桂畔海水系(伦教大涌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监理(二次),范围南自桂畔海北岸;北至伦教街道北部顺德水道;东自伦教街道沙洲北涌和荔村涌;西至勒流街道鲚鱼涌、益围横涌。主要位于伦教街道,包括大会涌流域,面积28.3km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为牵头人。出席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为准,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总监理工程师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酬金的支付。
3.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3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信息以收标当天查询的为准。
3.4 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相应资质类别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且没有被锁定(由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注:如投标人资质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的可不需提供)
3.5 投标人已加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库”(由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
3.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 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6.2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3.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注:查询“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其它在监项目中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平台:“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网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等平台。
3.6.4需提供近一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
近一年是指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
(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6.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即,如果在本工程定标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的,本项目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定标前,及时更新或申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中标情况,若不及时申报,经查实将视为不诚信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7 诚信要求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8 其他要求
3.8.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3.8.2 除上述中央企业外,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属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单位参加了同一标段或同一项目投标的,应在开标会议的确认入围中标人名单环节,商议确定只保留其中一家继续参加投标。
3.8.3 已中标本项目桂畔海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标段一)的单位不得再参与标段二的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4.1 本项目执行顺府办发〔2016〕94号文。
4.2 本项目采用现场同步资格告知性审查,评定标办法采用信用优先随机定标法。
4.3 现场告知性审查,是指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为依据,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招标人在现场仅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性审查,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4 招标人现场登记审查投标人的资质、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担保等,根据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库”进行核对(社保证明除外),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库”中的资料不相符,招标人对该相关资料不予认定,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fsggzy.cn)办结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办事指南栏目,咨询电话:****-********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sdggzy.cn)招标公告栏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逾期将不能下载。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等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5.3 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20日至2017年5月26日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5.4 招标文件经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
6.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 10 万元。
6.2 投标担保的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1日上午9:30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7.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
投标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8.随机定标会议
8.1随机定标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2017年6月12日下午3:00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8.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招标人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通知,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并掌握相关安排。
8.3出席人员: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或与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不一致,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请各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
身份验证方式:凭第二代身份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的验证。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上发布。
10.其他
10.1 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 招标人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审查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审查依据(社保证明除外),投标人未录入数据库的信息或已录入数据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及时维护、更新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数据库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 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签订合同前),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若中标单位不按时按要求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4 收到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的计取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约定),此费用应包含在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若中标人拒绝支付,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担保。
10.5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顺控桂畔海水系治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工 电 话:****-********

招标代理: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工、萧工 电 话:***-********
传 真:***-********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16楼
邮 编:51006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

2017年5月19日


网上报名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整治 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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