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01合同段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01合同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和招标人为乌鲁木齐中交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
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01合同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
2.1.2建设地点为:乌鲁木齐市。
2.1.3建设规模为: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从白鸟湖站至七道湾段,线路全长20.556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16座,其中换乘车站5座,乌鲁木齐站、外运司站、铁路局站、河南东路站、七道湾路站分别于2、5、1、3、8号线换乘。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全为地下线敷设,设一车辆基地,八道湾车辆基地。
2.1.4土建造价咨询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毕并配合完成审计止。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包括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白鸟湖站(含)~乌鲁木齐站(不含)的土建(含同步实施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概算清单编制及分解、对比分析、施工图纸数量核算、增补单价编制;对计量、支付、变更、洽商、签证、索赔等工程量及工程造价进行审核;编制每期计量计价审核报告;负责竣工结算工作;协助委托人进行审批;配合竣工决算工作;协助委托人进行施工合同动态管理;配合审计工作;配合委托人完成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其他工作。
2.3投资总额:173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2资质条件: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
3.3业绩要求:近5年内具有一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等有效业绩证明材料。
3.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执业资格证书,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5年(含)以上造价咨询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1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3.5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情况。
3.7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7.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于2017年05月19日至2017年06月12日10时30分在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wsgcjy.com)获取招标文件及基础资料。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6月1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主楼五楼515标书送达室。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不给予投标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在()、新疆信息网(www.xj.cei.gov.cn)和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wsgcjy.com)上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中交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513号秦基大厦D座7011室 联系人:李明 电话:****-******* | 代理机构: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何涛 电话:180*****301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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