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区车改车辆拍卖及评估机构认定招标公告

江东区车改车辆拍卖及评估机构认定招标公告

根据宁波市江东区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和采购计划的安排,江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江东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决定对江东区车改车辆拍卖及评估机构认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宁波市江东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项目名称:江东区车改车辆拍卖及评估机构认定
三、项目编号:JDZFCG-Z2008-004
四、招标内容: 约80辆小型汽车的拍卖和评估
五、投标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6) 投标人为拍卖机构和评估机构的联合体,以拍卖机构为投标主体。拍卖机构必须是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必须在300万(含300万)以上,具有国有产权转让业务资格证书,拍卖人员具有注册拍卖师资格证书;评估机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具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具有持证评估师3人(含)以上,在近三年内,有轿车评估10辆(含)以上的业绩。
六、领取标书方式、时间、地点:领取标书时必须随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包括评估机构授权于拍卖机构的授权书)、拍卖及评估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评估业绩证明等。从即日起至2月15日止,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节假日除外)到江东区政府采购中心(桑田路935号江东区政务办理中心二楼)领取标书。
七、投标截止时间、地点:2008年2月20日上午9:30 时,地点:宁波市桑田路935号江东区政务办理中心二楼会议室 。
八、开标时间、地点:2008年2月20日上午9:30 时, 地点:宁波市桑田路935号江东区政务办理中心二楼会议室 。
联系人: 马女士朱小姐联系电话:****-******** ******** 传真:****-********




江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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