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央空调设备节电装置谈判公告

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央空调设备节电装置谈判公告


谈判邀请函

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央空调设备节电装置项目以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此项目的谈判活动。

一、代理采购机构名称: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曹州路工会园144#(工人文化宫南20米二楼招标办公室)。

二、项目编号:DYZCZ2008-5-1#

三、项目说明:本项目采购人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计划投资22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内容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需“中央空调设备节电装置一套”。

四、供应商条件:

(一)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二)必须是所投节电装置设备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商(代理协议原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商(授权书原件);

(三)必须提供经省级(含)以上相关质量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检测报告》;

(四)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五)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六)具有良好的市场业绩。

五、报名要求:

报名时必须需提供: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②供应商为设备代理商时,必须同时提供所投“中央空调设备节电装置”设备的生产厂家与其所签的代理协议(原件);供应商为设备授权商时,必须同时提供所投“中央空调设备节电装置”设备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③提供经省级(含)以上相关质量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检测报告》;④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以上相关证件均需提供相应复印件一份。

六、报名时间: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08年3月21日、24日、25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之前到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报名,经资格审查后发售谈判文件,工本费150元人民币/本。

联系人:程先生 王女士

电 话:****-*******/******* 传 真:****-*******

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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