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监控设备招标公告
环境保护局监控设备招标公告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监控设备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东营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东营市环境保护局监控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DYZCZ2007-111#
二、招标项目名称:东营市环境保护局监控设备。
三、招标项目概况:本项目招标人为东营市环境保护局,本项目计划投资567万元人民币。本项目共分三个包,投标人可对本项目的一个分包或多个分包进行响应,但不得对其中的一个分包分解后响应;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一)A包:电脑设备,计划投资72万元人民币;
(二)B包:显示系统设备,计划投资125万元人民币;
(三)C包:数据存储备份系统及网络安全系统设备,计划投资370万元人民币。
四、投标人的条件
各分包项目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各分包投标人的其他具体要求如下:
(一)A包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必须是所投“电脑”设备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商(代理协议原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商(授权书原件)。
(二)B包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含)级以上资质;必须是所投主要设备(主要设备为:集中控制系统、系统显示单元)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商(代理协议原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商(授权书原件)。
(三)C包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含)级以上资质;必须是所投主要设备(主要设备为:防火墙、防病毒网关、防病毒软件、服务器及存储设备、备份软件、操作系统、UPS电源)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商(代理协议原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商(授权书原件)。
五、报名要求
各分包的投标人报名时必须需提供: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A包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时,必须同时提供所投“电脑”设备的生产厂家与其所签的代理协议(原件);投标人为设备授权商时,必须同时提供所投“电脑”设备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③B、C包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含)级以上资质》证书原件;④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以上相关证件均需提供相应复印件两份。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2008年3月14日、17日、18日、19日、20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投标企业到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曹州路工会园144#〈工人文化宫南20米,二楼招标办公室〉)报名。报名企业经资格预审后发售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先生 王女士
电 话:(0546)*******/135*****806
传 真:(0546)*******
监 督 单 位:东营市监察局、东营市审计局、东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00八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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