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招标公告

办公用品招标公告

一、 项目名称: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用品协议供货资格采购

二、 项目地点: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山市中山六路2号)

三、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为常用的办公用品及耗材(详见附件)的协议供货资格。合同有效期为两年。

四、技术要求:

1、投标方具有办公用品及耗材的经营资质(须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

2、投标方必须按照招标方规定的品牌和规格进行报价,报价应是完税价,除货物价格外,还必须包括货物递送到文件规定的实际交货地点的运输与保险费、管理费及各种国家政府规定应缴纳的税费等;

3、投标方必须严格执行中标价格,一年内不管市场价格如何变动,其供货价格不能变化;

4、投标方供货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和规格进行供货;

5、投标方在接到供货通知后,24小时之内供货到我局;

6、投标方必须提供良好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所有办公用品需为原装正货,并且符合国家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一年以上免费保修服务,一个月之内出现质量问题包换(须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

7、投标方必须在中山地区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须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

五、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公司简介、近两年来业绩与相关资料;

3、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单;

5、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票据;

6、售后服务内容及承诺。

注:①以上内容为评审定标的依据,如不提供资料或证明不足的,对应评审项目不得分。

②标书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报价单2份,所有资料均需盖投标人公章。

③上述招标文件用文件袋密封、施封条、封口盖公章、封面写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④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证件或不真实资料,其投标将是无效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提供贰仟元现金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须2017年6月2日15时前交到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财务科,财务科开具交纳证明票据。

2、对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之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予以拒绝。

3、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退还投标人。

4、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保证金不予退回:

(1)、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不参加投标会议;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6月2日 15: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8楼808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八、评标方式: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各权重占比如下:技术评分占20%、商务评分占20%,价格标占60%。评委将根据投标单位的履约能力、注册资金(规模)、承诺响应时间、技术力量、业绩等方面进行打分。价格标则根据投标单位的报价进行打分,低价者得高分,高价者得低分,然后综合评分并得出排名先后,综合得分最高的三家为拟中标单位。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

地 址:中山市中山六路2号

联 系 人:庾静雅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协议供货 办公用品 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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