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炼铁厂备件二次--标包1(回转支撑等备件)招标公告
包钢炼铁厂备件二次--标包1(回转支撑等备件)招标公告
包钢炼铁厂备件二次采购项目网上询价公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包钢(集团)公司采购中心冶炼部委托,采用网上询价的方式采购炼铁厂备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包钢炼铁厂备件二次采购
二、项目编号:NMCQCG-2017-336-001
三、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1、采购明细
包号 | 备件名称 | 规格型号 | 图号或标准 | 材质 | 数量 | 单位 |
标包1(回转支撑等备件) | 上回转支撑 | / | TD-100500 | / | 2 | 件 |
下回转支撑 | / | TD-100550 | / | 2 | 件 | |
标包2(高炉开口机大梁) | 1高炉开口机大梁 | 需现场校核安装尺寸 | 1BF-KK-010 | Q235 | 1 | 个 |
5高炉开口机大梁 | 需现场校核安装尺寸 | 1BF-KK-010 | Q235 | 1 | 个 |
2、交货期:标包1: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货;标包2: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
3、本项目报价不含税、含运杂费;
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按包钢备件资金计划付款,承兑汇票或贴息电汇结算;
5、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需按成交金额的10%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财务帐上有欠款金额达到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除外),并与包钢签订《备件供应承诺保证书》;
6、备件的技术要求按照供应商现场测绘后并经炼铁厂确认后对应的图纸要求制作,项目报名期间意向供应商可以到炼铁厂了解项目的技术要求,确认备件规格型号等。对于首次给炼铁厂供货的供应商,需与炼铁厂签订试用协议。
四、供应商应具备资格条件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2014.1.1-2016.12.31);
5、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
1、报名表(详见附件1);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具体以盖章合同为准。(近三年指2014.1.1-2016.12.31)
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报价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则不具备报名资格;
2、需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nmcqcg@163.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报名资料”
3、上述资料必须递交纸质材料,可现场提交报名资料,也可采用邮寄的方式进行审核备案报名。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5月25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部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邮寄地址)
七、采购方式及组织安排
(一)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网络询价方式按照总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组织安排
1.意向供应商应在2017年5月26日10:00前将保证金汇至中心指定账户(指定账户为: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提示账户)。至公告截止日,如果没有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则重新组织采购。
2.网络询价:至公告截止日,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名,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低于采购限价的,则该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有2家及以上供应商参与报名、符合公告要求,交纳报价保证金并报价的,中心则在2017年5月26日以最高限价为底价组织网络询价,按照出价最低原则确定供应商。
3. 2017年5月26日上午10:00时举行网络询价活动。本次网络询价按照总价进行询价,最终成交价格以供应商网上填报的最低的总价为准。
4. 网络询价为多轮、反向报价,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本项目网络询价时长为:60(分钟),竞拍起始价为:详见下表;
延长周期:120(秒), 竞价阶梯: 详见下表,或按竞价阶梯的整数倍竞价。
标包号 | 竞价起始价(元) | 竞价阶梯(元) |
标包1(回转支撑等备件) | 264600 | 1000 |
标包2(高炉开口机大梁) | 50600 | 500 |
(三)网络询价时间安排
限时竞价时间:2017年5月26日上午10:00 --11:00
(四)网络询价程序:
供应商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提交报名资料,报名成功后申请网络询价账户(网址:http://www.nmcqjy.com,查看平台操作指南后点击会员登录进行注册),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激活账号。供应商登录账号,网上进行报名,本项目为网上询价项目,无招标文件,供应商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成功(系统中保证金状态为有效)后即可在规定询价时限内进行网络报价。(供应商可在任何有网络的场所进行报价,而无需在现场进行网络报价,具体操作可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平台操作指南)。
八、保证金:
(一)报价保证金支付要求
1.供应商应在2017年5月26日10:00前交纳保证金,如果未按照规定时间和金额交纳保证金则不具备报名资格,其报价无效。
供应商按以下额度交纳报价保证金:
标包号 | 保证金金额(元) |
标包1(回转支撑等备件) | 26500 |
标包2(高炉开口机大梁) | 5000 |
2. 供应商的保证金应从本公司基本账户采用电汇形式汇入我中心指定账户(指定账户为: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提示账户);
3.未按1、2条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
(二)保证金退还与处置
1.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交纳采购服务费后无息退还;
2.参与询价而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部无息退还;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保证金将全额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经采购人同意后,我中心将重新组织采购;
(1)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的;
(2)供应商恶意竞价,导致项目流标的。
(三)接受保证金的银行及账号
报名成功以后,E交易系统会随机弹出接受保证金的银行及账号,供应商按此信息缴纳保证金。
九、采购服务费:
标包号 | 服务费金额(元) |
标包1(回转支撑等备件) | 1000 |
标包2(高炉开口机大梁) | 300 |
由成交供应商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支付采购服务费。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1951
注:缴纳服务费后,中心将按照成交供应商在E交易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开具增值税发票,请确保填写信息准确。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包钢(集团)公司采购中心冶炼部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艳 (项目情况咨询)
联系电话:181*****498
邮箱:nmcqcg@163.com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E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热线:400-850-3300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19日
附件1.
报名表
项目编号 | NMCQCG-2017-336-001 |
项目名称 | 包钢炼铁厂备件二次采购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
邮 编 | |
供应商详细通讯地址(供应商标书款发票/成交通知书按此地址邮寄) | |
联 系 人 | |
手 机 | |
固定电话/传真 | |
E-mail (电子邮箱) (务必填写准确) | |
开 户 行 | |
开户行账号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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