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烟囱拆除爆破安评单位选择招标公告
废弃烟囱拆除爆破安评单位选择招标公告
大邑县出江镇废弃烟囱拆除爆破项目安评单位选择比选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出江镇废弃烟囱拆除爆破项目安评单位选择已由出江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以大出府投〔2017〕05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出江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出江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项目范围 2.1项目名称:出江镇废弃烟囱拆除爆破项目安评单位选择。 2.2项目地点:大邑县出江镇香桂村。 2.3项目内容:对出江镇废弃烟囱拆除爆破项目设计施工单位的全程进行安评。 2.4项目工期:30天(以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比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6 本次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且从业范围包含安全评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完成该工程的能力。 3.7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个投标单位有且只能中标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之一。 4.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5月24日下午17时0分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5月26日上午9:00,地点:大邑县出江镇人民政府经发办三(镇政府二楼)。 5.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26日上午11:30;地点:大邑县出江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镇政府三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出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出江镇人民政府 邮 编:611344 联系人:杨猛 电 话:******** 注:本公告,解释权归出江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 出江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 2017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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