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酒仙湖游船码头招租公告
攸县酒仙湖游船码头招租公告
攸县酒仙湖游船码头招租公告
为了加强酒埠江风景区酒仙湖游船的经营和安全管理,规范旅游服务行为,树立良好的景区形象,推动旅游产业发展,根据交通部[2001]1号令的规定,船舶必须实行公司化经营管理。经酒埠江风景区管委会办公室研究决定,拟将酒仙湖游船码头的经营权向外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项目:酒仙湖游船码头及设施的经营权。
二.招租期限:壹拾伍年(即公元2007年元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招租底价:头5年每年的码头租赁费为陆万伍仟元整(人民币),第6年开始每年按10%的比例递增。
四.招租时间和地点:2006年12月8日上午9时在攸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原天隆宾馆四楼)。
五.招租的相关要求:
1、参加招租的对象必须具有一定的游船经营管理资质,该资质由市海事局负责审定,凭资质报名参加招租。
2、获租方必须注册组建游船公司(注册费用自理),按照公司化模式实施游船的统一经营管理。
3、获租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酒埠江风景区管委会的要求投资建设好码头安全围栏及游客上下的趸船等设施,期满后无偿移交给招租方。
4、凡有意参加招租者,在2006年12月5日 下午5:00前到酒埠江风景区管委会办公室(攸县旅游局内)报名,并交纳招租保证金贰拾万元。
联系人:余树强
酒埠江风景区管委会办公室
二00六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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