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食堂招标公告

医院食堂招标公告

医院食堂招标公告医院食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0709:07

为满足医院病员及职工的就餐需求,使食堂的经营管理更加合理化、规范化,医院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职工食堂、病员食堂和清真食堂(餐饮)业务,具体事宜如下:
一、竞标条件
1.具有一定的从业人员及经营食堂(餐饮)经验;
2.符合行业规范要求;
二、报名时间
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5日
联系人:李长寿 ****-*******186*****615
三、评标时间
2016年5月18日09:00时
地点:青海省藏医院总务科
四、食堂基本情况及所提供的条件
1.食堂分职工食堂、病员食堂和清真食堂。职工食堂由大厅、咖啡厅、接待包间、操作间、库房、售饭间等组成,占地面积约1100平方米,能满足100人同时进餐,咖啡厅可容纳20人;
2.病员食堂由餐厅、操作间、库房、售饭间等组成,建筑面积约700平方米,能满足90人同时进餐;
3.清真食堂由餐厅、操作间、库房、售饭间等组成,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能满足60人同时进餐;
4.医院免费提供食堂经营场所、主要炊事设备设施(单双温灶、保鲜车、馒头机、压面机、和面机、消毒柜、冰柜、保温售饭车等)、用餐桌椅等;
五、承包要求
1.采取分包方式,承包方只能承包其中一个食堂经营,不能一次承包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食堂;
2.服从医院总务科对食堂经营全过程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对食堂原材料采购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米、面、油等大宗食品采购需符合“三证一书”标准,食堂出售食品价格由食堂承包经营者拟定,报医院批准后执行;
4.承包期内免收房租费和取暖费;
5.每月按市场价为标准,以实际消耗收取水、电费及垃圾清理费,其中垃圾费每月为:职工食堂300.00元、病员食堂200.00元、清真食堂100.00元,由后勤部门统一收取;
6.承包经营者负责食堂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保养工作,在承包期满时保证设备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7.承包经营着承担所需人员工资、食堂内用具维修配件成本费用及设备损坏费用;
8.饭菜价格需低于市场价格,食品饭菜价格公布上墙;

9.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杜绝食物中毒、生产安全等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食物安全和饭菜质量;
10.食堂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定期变换菜谱,注意伙食的质量、分量、卫生,蔬菜做到新鲜多样化,营养搭配化,根据需求和能力兼营小炒和内部接待业务;
11.食堂承包方在承包期间不得转包,更换管理团队、厨师需经过医院管理部门同意,否则按照违反合同终止合同;
12.在经营过程中如饭菜质量达不到要求,不能满足医患正常饮食以及不服从医院的管理,医院有权终止合同;
13.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行业许可的健康证并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六、投标须知
1.投标人需提供一份详细的书面竞标书,内容包括:经营方案、经营团队、菜谱、价格表及厨师和承包者承诺书;
2.厨师需提交烹饪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承包者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须交纳投标押金2000.00元,未中标者2000.00元押金三个工作日内返还;

5.中标者需交纳财产抵押金职工食堂伍万元整(50000.00元)、病员食堂肆万元整(40000.00元)、清真食堂叁万元整(30000.00元),押金合同期满后足额退还(不计利息);
6.承包期为贰年,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
七、招评标方式
1.投标人向医院食堂招标小组提供投标书并陈述经营模式及回答招标小组的提问;
2.由院方招标小组成员评比,第一名为中标者,若中标者放弃,没收其交纳的投标押金2000.00元,并由第二名为中标者,依此类推。
特此公告。

青海省藏医院总务科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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