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煤灰销售招标公告

粉煤灰销售招标公告

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销售招标公告

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现对2017年度(2017年6月26日-2018年6月25日)粉煤灰销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2017年度粉煤灰销售

2、招标编号:********01

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3.1项目概况: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拥有5台锅炉,分别是:#1锅炉(75T/H)、#2锅炉(75T/H)、#4锅炉(130T/H)、#5锅炉(130T/H)均为煤粉炉。#3锅炉(130T/H)为循环流化床锅炉。

3.2招标范围:投标人购买项目法人上述锅炉所产粉煤灰(本文所指的粉煤灰均包括锅炉所产的渣在内)进行综合利用,包括负责粉煤灰的运输、负责项目法人分配的灰库设备维护及包干区的卫生、负责项目法人脱硫废弃物的清运处理等,保证粉煤灰及时拉运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运输时间由项目法人统一调度安排。预计全年粉煤灰产量约10万吨,此招标量仅为暂定量,实际处理量以招标人实际可供量为准。投标人需满足购买率达到年粉煤灰产量100﹪。

注:招标人不为中标人提供车辆、车库、粉煤灰堆场、人员宿舍等,冬季车辆防冻、粉煤灰粘车清理等其他措施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4、工期要求:2017年6月26日至2018年6月25日,日历天365天。

5、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全部由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自筹。

6、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提交资料:(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6.1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的内容;

(2)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3)具有粉煤灰综合利用经营范围,并具备相应标段处理能力的终端用户;

(4)具备相应标段的粉煤灰储运资质、储备运输能力及处置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招标人黑名单上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与该黑名单投标人存在利益关系或关联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与招标人存在法律纠纷、遗留问题的投标人投标。

(6)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承包;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未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在本项目招标中递交投标文件,如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9)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两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三年内申请人应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重大违规处罚的记录。

(11)近一年在招标人组织的其他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12)投标人应确认其向招标人递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否则,尽管其已通过招标人的资格审查,招标人仍保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与其签订合同的权力。

6.2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内包括本招标要求的服务。(已经“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需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包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法人及授权委托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运输许可证资质证书。

(3)承包业绩合同和销售发票或投标人具备的令招标人满意的、良好的服务措施和条件。

(4)运输能力及业绩证明文件。

(5)储备及处置能力证明文件。

(6)银行资信证明和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6.3提交资料的时间:公告日开始的三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09:3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4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没有通过审查的投标人将无法购买到我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相关招标项目的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公告日开始的三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09:3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行政部;地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12号。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行政部。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9.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6月8日上午9:30前汇至招标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9.3开标后7个工作日内将此保证金按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写明的户名、开户行、帐号退还给未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将此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11.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咨询。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晖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gaohui@meiya-ntrd.com

户名: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开发区支行

账号:********2469

南通美亚热电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8日

标签: 销售 粉煤灰 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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