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5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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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5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关于2017年5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验收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储存、转运废旧蓄电池4万吨项目凸轮轴建设项目 | 湖州市双林镇镇西工业区 | 湖州玖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 湖州玖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租用湖州市双林镇镇西工业区原湖州双林世达淀粉厂闲置厂房,建设“年储存、转运废旧蓄电池4万吨项目”,该项目于2016年9月经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备案,备案号为浔发改技备【2016】280号。总投资1800万元,该项目已委托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年12月经湖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浔环管(2016)136号。 | 废水:生活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在贮存区、装卸区四周设置导流沟,设置电解液收集池1个,体积为1.87m3,泄漏的电解液经收集后储存于收集池,设置事故应急池1个,体积为36m3 地下水:贮存区、收集池、装卸区等地面采取混凝土硬化,厚度为20cm,采取用环氧树脂防渗、防腐处理,厚度为3mm,厂区内已设置3个地下观测井等 废气:设置独立的破损电池贮存区,并在贮存区设置微负压排气系统,酸雾经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 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含酸抹布、更换的劳保用品等属于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噪声:加强管理。 其他:禁止将废蓄电池堆放在露天场地,避免废蓄电池遭受雨淋水浸,应避免贮存大量的废蓄电池或贮存时间过长,本项目为暂存,时间不得超过60d。暂存库贮存废蓄电池不应大于30t。 | 项目验收申请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 |
根据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湖州市南浔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湖州市南浔镇向阳路601号区政府大楼西楼2A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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