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移动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置中心(贵州)装备采购项目公告

国家移动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置中心(贵州)装备采购项目公告





  • 1、项目名称:国家移动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置中心(贵州)装备采购项目
  • 2、项目编号:GZWH-2017-1115
  • 3、项目序列号:S****************001
  • 4、项目联系人:项目一部
  • 5、项目联系电话:****-********
  •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A包:车辆及配套设备(2906.583万元);B包:解毒药品(38.327万元)
    • (2)采购数量:1批
    • (3)采购预算:29,449,100元
    •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国家卫生应急移动处置中心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国卫应急函【2016】150号)要求,在建成一个国家移动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移动处置中心,重点加强专业处置救援能力、自我保障能力和远程投送能力建设,切实提升国家级突发中毒事件现场紧急医学救援处置能力和水平。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A包:合同签订后所有产品在9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B包:先储备药品50%,其他按需供货,供货方接到供货要求,应立即安排发货,并保证在12小时内到货。
    •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贵阳市(用户指定地点)
    •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2、经审计的2015年或2016年财务报告;3、近6个月中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凭据或证明材料、连续近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5、招标文件规定需要提供的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2)特殊资格要求
      A包:1、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主要产品生产企业或生产制造商有效授权单位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原件;2、投标人须具有车辆改装资质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3、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产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4、投标人所投车型须符合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提供证明材料)。B包:投标人须具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项目采购药品类别)。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05-20 09:00:00至2017-05-26 17: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网站上下载(交易中心电话:****-********,交易中心网址:www.gzsggzyjyzx.cn
    •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06-12 09: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06-12 09:30:00
  • 12、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503,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7-05-20 09:00:00至2017-06-09 17:0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A包:50万元;B包:3000元)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
      • 帐号:****************
  • 14、PPP项目:否
  • 15、采购人名称:贵州省人民医院
    • &nbsp&nbsp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
    • &nbsp&nbsp项目联系人:朱老师
    • &nbsp&nbsp联系电话:****-********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 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分; 3、产投标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须提供相应材料)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nbsp&nbsp联系地址:贵阳市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名仕楼18楼
    • &nbsp&nbsp项目联系人:项目一部
    • &nbsp&nbsp联系电话:****-********

  • 附件:


  • 贵州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备 处置 卫生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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