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板厂4#加热炉大修招标公告
中板厂4#加热炉大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公告
1、招标编号:ZBW*******
2、招标物资:中板厂4#加热炉大修
3、招标内容:详见《中板厂4#加热炉大修技术协议》
4、报名资格:(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资质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纪录;
(5)有两家以上相似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7)请各投标单位将公司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相应生产许可证件等)、业绩(包括用户售后的评价)一并带到我公司设备处进行备案(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新单位必须提供原件(审核)、法人代表联系电话,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要求:凡在投、招、定标活动中投标单位弄虚作假,一经查处将不得参加五矿营钢投标活动。
6、报名地点: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处(设备处办公楼三楼W612)。
7、报名日期:2017年5月27日前。
8、获得投标资格前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8.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盖红章);
8.2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须提供系所在单位正式员工证明或授权书);
8.3有两家以上相似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9、资格预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报名后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方能获得参加投标资格。
10、开标地点:五矿营口中板有限公司设备处三楼。
11、咨询:请在2017年5月27日27:00前与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处联系,交流截止时间5月30日。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冶金街繁荣路1号
联系人:宋聚丰
邮政编码:115005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songjufeng@wkyg.com。
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处
2017年5月22日
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
中板厂4号加热炉大修
技术协议
项目名称:中板厂4号加热炉大修
甲方: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中板厂
乙方:
合同履行地:营口市老边区
签订时间:2017年 月 日
协 议 主 文
第一章 加热炉概况及施工范围、内容
第二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标准化管理
第五章 费用结算、支付
第六章 检修质量管理目标与违约金管理细则
第七章 协议生效与终止
为保证中板厂4号加热炉正常运行,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技术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章 加热炉概况及施工范围、内容
1.1 加热炉概况
1.1.1产品品种
碳素结构钢板、低合金结构钢板、造船钢板及舰艇板、管线钢板、锅炉钢板、容器钢板、机械工程用钢板、模具钢板及装甲钢板等。
1.1.2料坯规格
连铸坯
标准连铸坯尺寸:250×1500~2000×1800~2500mm;
钢坯最大单重:9.812t
1.1.3布料方式
3条道排料
1.1.4装料温度
冷装:常温
热装:≤600℃
1.1.5转炉煤气热值
4500-5000KJ/M3
1.1.6炉底水管的冷却方式
汽化冷却,自然循环
1.1.11主要尺寸
现有加热炉数据如下:
加热炉砌体全长------------------------------------43840mm
加热炉有效长 ------------------------------ ------42720mm
加热炉砌体宽 ------------------------------ ------9764mm
加热炉内宽 -------------------------------------- 8700mm
加热炉入炉辊道辊面标高---------------------------+2350mm
1.2乙方施工的内容:
加热炉本体结构利旧,因施工造成的设备设施破坏需要原样恢复,加热炉内纵水管上的钢坯由乙方负责拽出。
1.2.1耐火材料施工
炉顶耐材全部拆除更换,出料端端墙、入料端端墙、炉内水管耐材全部更换、炉底耐火砖部分拆除更换。
(1)炉内耐材拆除、清理,倒运甲方指定位置。
(2)加热炉水梁耐火材料全部拆除并重新施工。
(3)炉底耐火砖重新更换修补。
(4)出料炉门遮热板耐火材料浇筑。
乙供耐火材料要求:
具有良好的耐高温剥落性和绝热性,在保证加热炉长期稳定工作、改善炉区操作环境温度的同时,并使炉壁温度符合国家标准。
乙方根据施工工期及加热炉使用要求自行设计本次施工所用耐材的理化指标,乙方在耐火材料进厂前将本次施工所用耐火材料的理化指标提供给甲方,且理化指标不得低于国标及行业标准,作为甲方抽检的化验依据。
耐材质量异议处理规定:耐材各项理化指标每超差1%考核该批次货款1%;考核上限不超过该批次货款总额的20%.(同时乙方需承担耐材检验费及邮递费等相关费用)。
1.2.2(1)管道施工
双蓄热烧嘴箱整体利旧,烧嘴数量及能力保持不变,局部修复损坏的外壳和内衬。
(2)加热炉炉底6根纵水管、耐热滑块全部更换。
(3)加热炉横水管全部更换。
(4)加热炉立柱水管全部更换。
(5)加热炉炉内水管全部包扎。
(6)装、出料端钢结构立柱及横梁利旧,出料端炉门及护板、遮热板大修,入料端炉门及护板、遮热板拆除更换。大修出料端部分炉皮钢板,立柱及耐火材料、砂封槽更换。更换装、出料端的水箱梁及下端墙。
1.2.3炉门、烘炉烧嘴
(1)装料端炉门
装料炉门全部更换、隔热板更换、炉门升降机构利旧大修(损坏部件更换)。
(2)出料端炉门
出料炉门大修包括耐火材料。
(3)因转炉煤气热值在4500-5000KJ/M3左右,原有点火烧嘴全部拆除重新设计。 1.2.4炉内水管
炉内水管、水梁耐热滑块全部更换。耐火材料浇筑,对拆除下来的旧水管与耐热滑块进行分割,耐热滑块送到甲方指定存放区域,废旧水管切割成不超过1米的短节运输到甲方厂内废钢回收点。
横水管支撑纵梁,与纵水管主体结构尽量与原加热炉保持一致。有条件适当进行优化,打压、报检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1.2.5钢结构
炉体钢结构原则上全部利旧,仅对损坏部分局部修复。
出炉端设置3块下滑板,拆除更换。
加热炉两侧底部钢板平台更换(包括平台支架),平台下杂物清理。
1.2.6水冷系统
汽化冷却管道全部更换,进料端、出料端异形水梁、底环管、上升管、下降管、排污管、取样管及管道上所有阀门(不包括电动阀和气动阀)全部更换。汽包本体不动。
1.2.7汽化冷却系统
汽包利旧,加热炉周围汽化底环管拆除更换并做保温。
1.2.8其他施工项目及注意事项
(1)炉内钢坯由乙方负责拽出、甲方负责协调吊运。
(2)原有利旧备件甲乙双方现场确认签字后,由乙方负责拆除。由甲方工程师指定存放位置,以保证利旧备件数量和质量完好(拆除、安装过程中损坏由乙方负责)。
(3)拆除炉内水管,耐火材料、水管、耐热滑块必须分类拆除,按要求运到甲方指定场地。
(4)拆除管道和其它金属材料运出现场,长度不能超过1米。
(5)加热炉内氧化铁皮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施工造成的设备设施破坏需要原样恢复。施工后现场所有废物、垃圾必须全部清理、分类运出场地(包括加热炉两侧深水沟杂物清除)。
(6)加热炉炉体钢结构、走桥、护栏、格栅板管道支架,所有损坏部分都由施工方修复,修复的所有材料由施工方采购。
(7)如冬季施工需做好防护措施及方案,保证施工质量。
1.3 施工材料供货要求
1.3.1甲乙双方施工材料供货范围:
1.3.2 甲供材料:钢板。乙方按甲方规定程序领用甲方提供的备品备件。所有材料不在甲供范围之内的,全部由乙方负责采购。
1.3.3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产品,并附带产品合格证或其复印件。对乙方提供的材料在使用过程中频繁出现问题,影响施工质量,甲方有权提出乙方使用材料的规格型号并在指定的厂家购买。
1.3.4所有采购需在甲方同意之后才能购买。炉顶耐火材料采用捣打料。生产厂家:大连广汇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耐火材料全部采用快干料。
耐热滑块生产厂家:江苏华锐;江苏耐尔;中冶京诚(扬州)。
1.3.5 乙方需配合甲方负责备品备件、材料的管理及现场定置摆放。
1.4施工工器具及车工车辆管理规定
1.4.1施工所用的工器具及耗材全部由乙方提供。
1.4.2施工所用的工程车辆需在甲方指定承包商处租用,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1.5 施工工期要求及施工人员配置
1.5.1 施工周期:50天(不含烘炉时间,不含降温清渣6天),施工开始时间按甲方规定乙方入厂时间开始计算。甲方转炉煤气热值4500-5000 KJ/M3左右,乙方考虑烘炉方式。
1.5.2乙方根据施工量及施工周期可适当调配人员配置,调配原则是确保施工质量及施工周期,如因人员工种配备不齐或人员配备不足导致工期延迟,将按本协议第六章违约金管理细则条款执行。
1.6过程资料及竣工资料要求
1.6.1乙方在正式入厂施工前一个月向甲方出具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含焊接方案、筑炉方案、施工安全措施等)及施工网络图,甲方审核无误后才允许施工。
1.6.2每一道施工工序结束后,需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才可以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1.6.3乙方在烘炉前一个星期向甲方提供烘炉方案,烘炉方案需经甲方审核后才允许烘炉。
1.6.4乙方施工结束后自行办理竣工资料交档手续。
第二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按要求进度和质量完成施工任务,做到保质保量,按期交工。
2.2乙方应制定“人员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并报甲方批准备案,同时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及设备管理制度。
2.3施工前乙方按甲方施工项目及工期要求制定施工网络图和施工方案并报甲方审核。
2.4乙方在施工前一个月向甲方上报本次施工组织机构的人员名单及分包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经甲方审核后生效。
2.5乙方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复印件。
2.6乙方需按期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总结会。
2.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接受职责范围内的考核处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不符合素质要求或严重违反甲方规定的人员。
2.8施工完毕,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
2.9保证满足施工所需的人员、备件材料、工器具等现场需求。
2.10乙方负责对施工拆除下来的钢材进行切割,长度不超过1米,运至公司废钢处。
2.11乙方对因施工等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负责。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风险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劳务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且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及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2.12乙方必须设专职安全员,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要求及安排,搞好安全工作。施工人员在煤气区域施工时,必须佩带CO报警仪;高空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带,施工现场设专人监护;
2.13乙方中标入厂时应提供所有施工人员健康证明(无传染病);
2.14乙方入厂施工必须进行实名制管理,要统一着装,统一佩带胸卡(胸卡上要注明人员姓名、工种、所在单位、证件号)等以及相应工种劳动保护用品;
2.15乙方必须至少1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工作安排及人员管理。
2.16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及营钢的安全制度,签订并执行安全协议。乙方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发生的事故不负任何责任。
2.17乙方在施工场地存放的工具、材料等由乙方负责保管,若出现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18乙方负责提供烘炉曲线及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新操作系统的培训,烘炉期间,乙方指派专业人员全程跟踪。
2.19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
2.20本协议及主合同所称“考核”,是指乙方已构成违约,乙方应依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将违约金从合同款中直接扣除,以违约金抵销相同数额的合同款。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负责乙方与设备、生产部门及其它检修单位的协调工作。
3.2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资料和有关技术文件。
3.3 甲方向乙方提供协议规定的应由甲方负责的备品、备件和材料。
3.4 甲方免费提供公司范围内检修场地、天车(天车工由乙方提供),施工区域的水、气等介质,有偿提供施工用电,按表计量取费。
3.5 甲方可对乙方作业人员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考核。
3.6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动火证、出厂物资通行证,为乙方办理《外来施工安全环保交底书》等施工相关手续。
3.7乙方施工图纸必须经甲方签字后方能施工,甲方各专业工程师在施工前3至4天反馈意见,过期未反馈则视为该专业工程师认可。
3.8 如果乙方基本不能履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或出现重大问题,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四章 标准化管理
4.1 作业管理标准化
4.1.1施工人员在进入现场施工时必须着装统一,穿戴好标准的劳防用品,安全帽带要系好,检修牌、袖标要齐全,同时管理者应有明显标识方便进行辨识;
4.1.2 三方安全确认(设备、生产、施工)挂牌;
4.1.3在施工现场要挂好安全旗、警示牌;
4.1.4施工作业必须安全保质、按时完工;
4.1.5施工作业中,乙方必须对现场设备、地面等进行保护;
4.1.6其他严格执行中板厂《安全管理规定》。
4.2 质量管理标准化
4.2.1质量目标:
施工项目完工合格率100%;检验周期内故障为“零”;
施工质量事故为“零”;
4.2.2质量保证措施
(1)全员参加质量培训,树立员工质量意识。
(2)对于重大(或重点)施工项目,乙方负责与甲方制订施工方案。
(3)施工时必须采用与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工机具及计量器具(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检测数据准确无误,并做好原始记录。
(4)施工人员在修理过程中,必须按相关的技术标准作业。
(5)重大(或重点)项目施工完毕,必须试车验收,直至合格方可正常生产。
4.3安全管理标准化
4.3.1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安全措施,对检验辅助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4.3.2严格执行安全标准化作业。
4.3.3所有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必须经过正规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3.4其他严格按照《安全管理技术协议》执行。
4.4 验收管理标准化
4.4.1工业炉砌筑工程参见《GB 50211-2004 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09-92 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4.2 其他施工项目参见相关国家及行业规范及图纸。
第五章 费用结算、支付
5.1 4#加热炉大修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结算、支付。
5.2施工结束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施工竣工图,并且4#加热炉生产满1个月后进行验收,由甲方中板厂、设备处工程师进行现场验收。
5.3 如果有施工的遗留问题,由乙方负责完成。
第六章 检修质量管理目标与违约金管理细则
6.1 乙方检修质量管理目标
6.1.1 按图纸和技术资料规定的要求进行设备施工事项。
6.1.2 有能力履行合同义务,并就其施工质量向甲方负责。
6.1.3 本协议约定施工项目和内容100%完成。
6.1.4 按计划完成施工并保证施工后规定的使用时间内无故障。
6.1.5 无一般和重大安全险肇事故。
6.2 违约金管理细则
6.2.1乙方必须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按期完工,施工分项节点(施工网络图节点)每延迟1天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总工期每延迟1天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如果分项节点超期而总工期按计划完成,则取消乙方分项节点超期的违约金;如果分项节点超期而总工期未按计划完成,则两次超期的违约金累加。甲方施工负责人每发现一起质量问题乙方支付违约金不低于2000元。
6.2.2 发生安全违章或违反施工标准化作业,每起支付违约金100-2000元。
6.2.3施工质量未达到验收标准或甲方人员所要求的标准,每次每项支付违约金2000-5000元,影响生产另计。
6.2.4 现场卫生未达到甲方要求标准或为按要求进行清理,每次每项支付违约金100-500元。
6.2.5 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劳动保护不符合甲方规定的,每人每次支付违约金200元。乙方人员未按甲方要求进行实名制管理,每人每次支付违约金200元。
6.2.6乙方未按甲方规定时间准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会议,每次每人支付违约金100元。
6.2.7乙方项目负责人在施工期间必须24小时开机,关机或不接电话,影响施工进度及质量,每次支付违约金500元。
6.2.8乙方在加热炉大修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施工,如果不具备24小时施工条件需提前向甲方说明,否则每次支付违约金2000-5000元。
6.2.9乙方按上述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有权在总款项中扣除对乙方的违约金。在以上规定范围之外的,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生产事故、设备事故等,按甲方相关制度、考核办法执行考核。
6.2.10 施工项目每漏一项,按中标报价的三倍支付违约金,影响生产等情况另计。
6.3 零部件损坏赔偿
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设备及零部件的损坏,乙方应按设备及零部件损失价值的一定比例(30%-50%)进行赔偿。
6.4 人员考核
6.4.1 发现员工偷盗现象,上报公司公共事务处,由公共事务处进行处理。
6.4.2 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调换或抽调技术骨干,每人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
6.5 其他
其它未列违约金管理细则的以甲方相关管理考核办法为准,实施本规定的罚款,并不免除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
第七章 协议生效与终止
7.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签字盖章,于2017年 月 日正式生效,有效期至2017年 月 日。乙方中途需要终止合同,必须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全部承担。
7.2 本协议属主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7.3协议如需修改,必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经单位盖章后方能生效,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7.4 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甲方: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中板厂
签字:
乙方:
签字:
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
中板厂4号加热炉大修
技术协议
项目名称:中板厂4号加热炉大修
甲方: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中板厂
乙方:
合同履行地:营口市老边区
签订时间:2017年 月 日
协 议 主 文
第一章 加热炉概况及施工范围、内容
第二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标准化管理
第五章 费用结算、支付
第六章 检修质量管理目标与违约金管理细则
第七章 协议生效与终止
为保证中板厂4号加热炉正常运行,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技术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章 加热炉概况及施工范围、内容
1.1 加热炉概况
1.1.1产品品种
碳素结构钢板、低合金结构钢板、造船钢板及舰艇板、管线钢板、锅炉钢板、容器钢板、机械工程用钢板、模具钢板及装甲钢板等。
1.1.2料坯规格
连铸坯
标准连铸坯尺寸:250×1500~2000×1800~2500mm;
钢坯最大单重:9.812t
1.1.3布料方式
3条道排料
1.1.4装料温度
冷装:常温
热装:≤600℃
1.1.5转炉煤气热值4500-5000KJ/M3
1.1.6炉底水管的冷却方式
汽化冷却,自然循环
1.1.11主要尺寸
现有加热炉数据如下:
加热炉砌体全长------------------------------------43840mm
加热炉有效长 ------------------------------ ------42720mm
加热炉砌体宽 ------------------------------ ------9764mm
加热炉内宽 -------------------------------------- 8700mm
加热炉入炉辊道辊面标高---------------------------+2350mm
1.2乙方施工的内容:
加热炉本体结构利旧,因施工造成的设备设施破坏需要原样恢复,加热炉内纵水管上的钢坯由乙方负责拽出。
1.2.1耐火材料施工
炉顶耐材全部拆除更换,出料端端墙、入料端端墙、炉内水管耐材全部更换、炉底耐火砖部分拆除更换。
(1)炉内耐材拆除、清理,倒运甲方指定位置。
(2)加热炉水梁耐火材料全部拆除并重新施工。
(3)炉底耐火砖重新更换修补。
(4)出料炉门遮热板耐火材料浇筑。
乙供耐火材料要求:
具有良好的耐高温剥落性和绝热性,在保证加热炉长期稳定工作、改善炉区操作环境温度的同时,并使炉壁温度符合国家标准。
乙方根据施工工期及加热炉使用要求自行设计本次施工所用耐材的理化指标,乙方在耐火材料进厂前将本次施工所用耐火材料的理化指标提供给甲方,且理化指标不得低于国标及行业标准,作为甲方抽检的化验依据。
耐材质量异议处理规定:耐材各项理化指标每超差1%考核该批次货款1%;考核上限不超过该批次货款总额的20%.(同时乙方需承担耐材检验费及邮递费等相关费用)。
1.2.2(1)管道施工
双蓄热烧嘴箱整体利旧,烧嘴数量及能力保持不变,局部修复损坏的外壳和内衬。
(2)加热炉炉底6根纵水管、耐热滑块全部更换。
(3)加热炉横水管全部更换。
(4)加热炉立柱水管全部更换。
(5)加热炉炉内水管全部包扎。
(6)装、出料端钢结构立柱及横梁利旧,出料端炉门及护板、遮热板大修,入料端炉门及护板、遮热板拆除更换。大修出料端部分炉皮钢板,立柱及耐火材料、砂封槽更换。更换装、出料端的水箱梁及下端墙。
1.2.3炉门、烘炉烧嘴
(1)装料端炉门
装料炉门全部更换、隔热板更换、炉门升降机构利旧大修(损坏部件更换)。
(2)出料端炉门
出料炉门大修包括耐火材料。
(3)因转炉煤气热值在4500-5000KJ/M3左右,原有点火烧嘴全部拆除重新设计。 1.2.4炉内水管
炉内水管、水梁耐热滑块全部更换。耐火材料浇筑,对拆除下来的旧水管与耐热滑块进行分割,耐热滑块送到甲方指定存放区域,废旧水管切割成不超过1米的短节运输到甲方厂内废钢回收点。
横水管支撑纵梁,与纵水管主体结构尽量与原加热炉保持一致。有条件适当进行优化,打压、报检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1.2.5钢结构
炉体钢结构原则上全部利旧,仅对损坏部分局部修复。
出炉端设置3块下滑板,拆除更换。
加热炉两侧底部钢板平台更换(包括平台支架),平台下杂物清理。
1.2.6水冷系统
汽化冷却管道全部更换,进料端、出料端异形水梁、底环管、上升管、下降管、排污管、取样管及管道上所有阀门(不包括电动阀和气动阀)全部更换。汽包本体不动。
1.2.7汽化冷却系统
汽包利旧,加热炉周围汽化底环管拆除更换并做保温。
1.2.8其他施工项目及注意事项
(1)炉内钢坯由乙方负责拽出、甲方负责协调吊运。
(2)原有利旧备件甲乙双方现场确认签字后,由乙方负责拆除。由甲方工程师指定存放位置,以保证利旧备件数量和质量完好(拆除、安装过程中损坏由乙方负责)。
(3)拆除炉内水管,耐火材料、水管、耐热滑块必须分类拆除,按要求运到甲方指定场地。
(4)拆除管道和其它金属材料运出现场,长度不能超过1米。
(5)加热炉内氧化铁皮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施工造成的设备设施破坏需要原样恢复。施工后现场所有废物、垃圾必须全部清理、分类运出场地(包括加热炉两侧深水沟杂物清除)。
(6)加热炉炉体钢结构、走桥、护栏、格栅板管道支架,所有损坏部分都由施工方修复,修复的所有材料由施工方采购。
(7)如冬季施工需做好防护措施及方案,保证施工质量。
1.3 施工材料供货要求
1.3.1甲乙双方施工材料供货范围:
1.3.2 甲供材料:钢板。乙方按甲方规定程序领用甲方提供的备品备件。所有材料不在甲供范围之内的,全部由乙方负责采购。
1.3.3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产品,并附带产品合格证或其复印件。对乙方提供的材料在使用过程中频繁出现问题,影响施工质量,甲方有权提出乙方使用材料的规格型号并在指定的厂家购买。
1.3.4所有采购需在甲方同意之后才能购买。炉顶耐火材料采用捣打料。生产厂家:大连广汇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耐火材料全部采用快干料。
耐热滑块生产厂家:江苏华锐;江苏耐尔;中冶京诚(扬州)。
1.3.5 乙方需配合甲方负责备品备件、材料的管理及现场定置摆放。
1.4施工工器具及车工车辆管理规定
1.4.1施工所用的工器具及耗材全部由乙方提供。
1.4.2施工所用的工程车辆需在甲方指定承包商处租用,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1.5 施工工期要求及施工人员配置
1.5.1 施工周期:50天(不含烘炉时间,不含降温清渣6天),施工开始时间按甲方规定乙方入厂时间开始计算。甲方转炉煤气热值4500-5000 KJ/M3左右,乙方考虑烘炉方式。
1.5.2乙方根据施工量及施工周期可适当调配人员配置,调配原则是确保施工质量及施工周期,如因人员工种配备不齐或人员配备不足导致工期延迟,将按本协议第六章违约金管理细则条款执行。
1.6过程资料及竣工资料要求
1.6.1乙方在正式入厂施工前一个月向甲方出具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含焊接方案、筑炉方案、施工安全措施等)及施工网络图,甲方审核无误后才允许施工。
1.6.2每一道施工工序结束后,需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才可以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1.6.3乙方在烘炉前一个星期向甲方提供烘炉方案,烘炉方案需经甲方审核后才允许烘炉。
1.6.4乙方施工结束后自行办理竣工资料交档手续。
第二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按要求进度和质量完成施工任务,做到保质保量,按期交工。
2.2乙方应制定“人员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并报甲方批准备案,同时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及设备管理制度。
2.3施工前乙方按甲方施工项目及工期要求制定施工网络图和施工方案并报甲方审核。
2.4乙方在施工前一个月向甲方上报本次施工组织机构的人员名单及分包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经甲方审核后生效。
2.5乙方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复印件。
2.6乙方需按期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总结会。
2.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接受职责范围内的考核处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不符合素质要求或严重违反甲方规定的人员。
2.8施工完毕,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
2.9保证满足施工所需的人员、备件材料、工器具等现场需求。
2.10乙方负责对施工拆除下来的钢材进行切割,长度不超过1米,运至公司废钢处。
2.11乙方对因施工等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负责。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风险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劳务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且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及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2.12乙方必须设专职安全员,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要求及安排,搞好安全工作。施工人员在煤气区域施工时,必须佩带CO报警仪;高空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带,施工现场设专人监护;
2.13乙方中标入厂时应提供所有施工人员健康证明(无传染病);
2.14乙方入厂施工必须进行实名制管理,要统一着装,统一佩带胸卡(胸卡上要注明人员姓名、工种、所在单位、证件号)等以及相应工种劳动保护用品;
2.15乙方必须至少1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工作安排及人员管理。
2.16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及营钢的安全制度,签订并执行安全协议。乙方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发生的事故不负任何责任。
2.17乙方在施工场地存放的工具、材料等由乙方负责保管,若出现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18乙方负责提供烘炉曲线及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新操作系统的培训,烘炉期间,乙方指派专业人员全程跟踪。
2.19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
2.20本协议及主合同所称“考核”,是指乙方已构成违约,乙方应依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将违约金从合同款中直接扣除,以违约金抵销相同数额的合同款。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负责乙方与设备、生产部门及其它检修单位的协调工作。
3.2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资料和有关技术文件。
3.3 甲方向乙方提供协议规定的应由甲方负责的备品、备件和材料。
3.4 甲方免费提供公司范围内检修场地、天车(天车工由乙方提供),施工区域的水、气等介质,有偿提供施工用电,按表计量取费。
3.5 甲方可对乙方作业人员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考核。
3.6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动火证、出厂物资通行证,为乙方办理《外来施工安全环保交底书》等施工相关手续。
3.7乙方施工图纸必须经甲方签字后方能施工,甲方各专业工程师在施工前3至4天反馈意见,过期未反馈则视为该专业工程师认可。
3.8 如果乙方基本不能履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或出现重大问题,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四章 标准化管理
4.1 作业管理标准化
4.1.1施工人员在进入现场施工时必须着装统一,穿戴好标准的劳防用品,安全帽带要系好,检修牌、袖标要齐全,同时管理者应有明显标识方便进行辨识;
4.1.2 三方安全确认(设备、生产、施工)挂牌;
4.1.3在施工现场要挂好安全旗、警示牌;
4.1.4施工作业必须安全保质、按时完工;
4.1.5施工作业中,乙方必须对现场设备、地面等进行保护;
4.1.6其他严格执行中板厂《安全管理规定》。
4.2 质量管理标准化
4.2.1质量目标:
施工项目完工合格率100%;检验周期内故障为“零”;
施工质量事故为“零”;
4.2.2质量保证措施
(1)全员参加质量培训,树立员工质量意识。
(2)对于重大(或重点)施工项目,乙方负责与甲方制订施工方案。
(3)施工时必须采用与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工机具及计量器具(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检测数据准确无误,并做好原始记录。
(4)施工人员在修理过程中,必须按相关的技术标准作业。
(5)重大(或重点)项目施工完毕,必须试车验收,直至合格方可正常生产。
4.3安全管理标准化
4.3.1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安全措施,对检验辅助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4.3.2严格执行安全标准化作业。
4.3.3所有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必须经过正规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3.4其他严格按照《安全管理技术协议》执行。
4.4 验收管理标准化
4.4.1工业炉砌筑工程参见《GB 50211-2004 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09-92 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4.2 其他施工项目参见相关国家及行业规范及图纸。
第五章 费用结算、支付
5.1 4#加热炉大修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结算、支付。
5.2施工结束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施工竣工图,并且4#加热炉生产满1个月后进行验收,由甲方中板厂、设备处工程师进行现场验收。
5.3 如果有施工的遗留问题,由乙方负责完成。
第六章 检修质量管理目标与违约金管理细则
6.1 乙方检修质量管理目标
6.1.1 按图纸和技术资料规定的要求进行设备施工事项。
6.1.2 有能力履行合同义务,并就其施工质量向甲方负责。
6.1.3 本协议约定施工项目和内容100%完成。
6.1.4 按计划完成施工并保证施工后规定的使用时间内无故障。
6.1.5 无一般和重大安全险肇事故。
6.2 违约金管理细则
6.2.1乙方必须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按期完工,施工分项节点(施工网络图节点)每延迟1天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总工期每延迟1天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如果分项节点超期而总工期按计划完成,则取消乙方分项节点超期的违约金;如果分项节点超期而总工期未按计划完成,则两次超期的违约金累加。甲方施工负责人每发现一起质量问题乙方支付违约金不低于2000元。
6.2.2 发生安全违章或违反施工标准化作业,每起支付违约金100-2000元。
6.2.3施工质量未达到验收标准或甲方人员所要求的标准,每次每项支付违约金2000-5000元,影响生产另计。
6.2.4 现场卫生未达到甲方要求标准或为按要求进行清理,每次每项支付违约金100-500元。
6.2.5 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劳动保护不符合甲方规定的,每人每次支付违约金200元。乙方人员未按甲方要求进行实名制管理,每人每次支付违约金200元。
6.2.6乙方未按甲方规定时间准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会议,每次每人支付违约金100元。
6.2.7乙方项目负责人在施工期间必须24小时开机,关机或不接电话,影响施工进度及质量,每次支付违约金500元。
6.2.8乙方在加热炉大修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施工,如果不具备24小时施工条件需提前向甲方说明,否则每次支付违约金2000-5000元。
6.2.9乙方按上述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有权在总款项中扣除对乙方的违约金。在以上规定范围之外的,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生产事故、设备事故等,按甲方相关制度、考核办法执行考核。
6.2.10 施工项目每漏一项,按中标报价的三倍支付违约金,影响生产等情况另计。
6.3 零部件损坏赔偿
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设备及零部件的损坏,乙方应按设备及零部件损失价值的一定比例(30%-50%)进行赔偿。
6.4 人员考核
6.4.1 发现员工偷盗现象,上报公司公共事务处,由公共事务处进行处理。
6.4.2 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调换或抽调技术骨干,每人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
6.5 其他
其它未列违约金管理细则的以甲方相关管理考核办法为准,实施本规定的罚款,并不免除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
第七章 协议生效与终止
7.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签字盖章,于2017年 月 日正式生效,有效期至2017年 月 日。乙方中途需要终止合同,必须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全部承担。
7.2 本协议属主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7.3协议如需修改,必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经单位盖章后方能生效,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7.4 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甲方: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中板厂
签字:
乙方: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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