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北部片区农村公路路网改造工程(2017年五期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文安县北部片区农村公路路网改造工程已由廊坊市文安县发展改革局以文发改字【2016】28号文件批准建设,2017年五期工程已由廊坊市文安县发展改革局以文发改招核【2017】45号文件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文安县顺通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双信封形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及标段划分 文安县北部片区农村公路路网改造工程(2017年五期工程)建设地点文安县北部,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分六个标段。 十三标段:工程主要内容 楼上路建设工程:按合同约定要求全路段按照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路线全长3.929km,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自桥北水泥路向东直行1km拐点处(支线ZK0+680.781),向东1km后向北,至文安与霸州交界处到达终点(K1+932.494),长1.932km;支线起自桥北头水泥路,向北于ZK0+680.781经主线起点后继续向北,至文安与霸州交界处到达终点(ZK1+996.492),长1.996km。路基宽8m,路面宽6m;路面结构为: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4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18cm水泥稳定碎石+16cm石灰稳定土。 十四标段:工程主要内容 艾头--南二环建设工程:按合同约定要求全路段按照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路线起点位于本路线与艾头村东水泥混凝土路面相接处,沿旧路向北,至与南二环路(津霸公路)交叉处到达终点(K2+551.043),全长2.551km。全段路基采用整体式, K0+000-K0+260路基宽6m,路面宽4m,K0+260-K0+280设置20m渐变段,路基宽由6m渐变到8m,路面宽由4m 渐变到6m,K0+280-K2+551.043路基宽8m,路面宽6m;路面结构为: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4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18cm水泥稳定碎石+16cm石灰稳定土。 十五标段:工程主要内容 小堡里—新引线建设工程:按合同约定要求全路段按照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路线起点为小堡里村北南北水泥混凝土路面(K0+000),沿旧路向北至与廊沧高速出口至李庄开发区路为终点(K3+057.147),全长3.057km。路基宽8m,路面宽6m;路面结构为: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4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18cm水泥稳定碎石+16cm石灰稳定土。 十六标段:工程主要内容 ①西码头--西毕线段建设工程:按合同约定要求全段按照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路线起点位于西码头村南水泥路,沿旧路向西前进87m后转折向北,至K0+767与沥青路相交处转折向西,沿现有沥青路前进至K0+933处转折向北至西码头村北千里堤路到达终点。桩号范围为:K0+000—K1+323.438,全长1.323km。K0+000-K1+200段路基宽8.0m,路面宽6m;K1+200-K1+323.438段为中修段,路面宽为7m。路面结构为: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4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18cm水泥稳定碎石+16cm石灰稳定土。 ②西缴—柳李路段建设工程:按合同约定要求全线按照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起点与西缴村北东西方向水泥路相接,向北与柳河至褚村路相接,全长0.500Km,路基宽8m,路面宽6m;路面结构为: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4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18cm水泥稳定碎石+16cm石灰稳定土。 十七标段:工程主要内容 ①靳各庄—柳李路段建设工程按合同约定要求全段按照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路线起点位于靳各庄村南北砖道,沿旧路向北,终点与柳李路相交,桩号范围为:K0+000—K0+472.409,全长0.472km。K0+000-K0+210.323段路基宽7.0,路面宽5.0m,K0+210.323-K0+472.409段路基宽8.0,路面宽6.0m,18cm水泥混凝土+18cm水泥稳定碎石+16cm石灰稳定土。 ②吴淀庄路建设工程按合同约定要求全路段按照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路线起点位于吴淀庄村内水泥路(K0+000),路线向南穿过国泰路至与南二环交叉处到达终点(K1+471.69),全长1.472km。路基宽8m,路面宽6m,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4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18cm水泥稳定碎石+16cm石灰稳定土。 十八标段:工程主要内容 老政府路建设工程按合同约定要求全路段按照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路段起点为文左路与南二环交叉处(K0+000),终点为吴淀庄通往北大堤路口(K2+008.169),全长2.008km。K0+000—K1+865路基宽度9.0m, 路面宽度7m。K1+865—K2+008.182路基宽度10米,路面宽度8米,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4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18cm水泥稳定碎石+16cm石灰稳定土。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路基、路面、桥涵及附属设施等工程施工。 2.2建设工期:中标公示期满七天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一周内进场施工,90日历天内完工。 2.3建设资金: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配套资金及银行贷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附件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按报名时间顺序,每个合同段只接受第一家申请人的投标申请。 3.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递交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公司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中列明申请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下述资料及所有证照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廊坊市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文安县丰利路180号(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b.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仅限可以扫描二维码新版资质) c.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d.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e.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 f.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近期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被授权人购买文件提供) g.投标单位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4.2招标文件的发售只面向以上所有证照资料提交齐全有效的申请人,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相关资料每标段1000元,售后不退。 4.3一个投标单位参与多个标段的,每个标段需单独提供一套报名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第十三、十四、十五标段2017年6月1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廊坊市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第十六、十七、十八标段2017年6月2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廊坊市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应出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其他证件及临时身份证无效)、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内容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应出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其他证件及临时身份证无效)、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授权及委托事项内容)。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要求出示相关证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文安县顺通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文安县地方道路管理站院内 邮政编码:065800 联系人:陈学东 联系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幸福城润园9-1-1601 邮 编:065000 联系人:张栋/王栋 电 话:****-********
8.附表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 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3) 本单位对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 资质要求 | 十三标段 十四标段 十五标段 十六标段 十七标段 十八标段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要求 |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财务要求 | 十三标段 十四标段 十五标段 十六标段 十七标段 十八标段 | 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及为申请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500万元(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十三标段 十四标段 十五标段 十六标段 十七标段 十八标段 | 近5年内已独立地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叁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同时含路基、路面)施工(其中至少有一项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累计里程不少于15km。 |
注:近5年指:2012年5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十三标段 十四标段 十五标段 十六标段 十七标段 十八标段 | 投标人在过去5年中(2012年5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十三标段 十四标段 十五标段 十六标段 十七标段 十八标段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以职称证为准);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近5年内(2012年5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条叁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同时含路基、路面)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 备选 项目经理 | 1 | 项目总工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以职称证为准);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近5年内(2012年5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条叁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同时含路基、路面)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 备选 项目总工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