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医疗废物焚烧设备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伊宁市医疗废物焚烧设备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伊宁市医疗废物焚烧设备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以公开招标方式对伊宁市环卫处(伊美环卫服务公司)采购医疗废物焚烧设备维修项目进行政府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维修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文件编号:YNSZF-CG-2017-047号
二、招标项目:伊宁市环卫处(伊美环卫服务公司)医疗废物焚烧设备维修项目
三、采购机构名称: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采购单位:伊宁市环卫处(伊美公司)
五、采购用途:伊宁市环卫处(伊美环卫服务公司)医疗废物焚烧设备维修(大修)
六、采购内容:1、气化炉耐火泥及气孔板,2、中和装置及管道整改,3、喷燃炉及燃烧炉耐火泥浇筑,4、急冷塔到布袋除尘器到引风机管道更换,5、气箱脉冲除尘器
七、采购预算:740000元
八、投标供应商条件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资质的相关规定;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环卫及环保设备制造及维修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得到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正式授权证明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5、投标企业营业执照所在地检察机关或伊宁市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同时提交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特别说明:以上1-5项资质审核资料为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必须按上述要求现场提交,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中,如有缺项、未按要求提供的情况,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本次招标要求,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望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核对并提供以上证照资料。
九、投标文件取得方式:参加投标供应商按附件要求认真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携带此表到伊宁市财政局4楼407室报名。
1、投标文件取得截止时间:
2、投标保证金交纳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银行帐户:
全 称: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营业部
联系电话:****-*******
2、投标保证金额: 15000元
.十、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30%服务费,项目完工支付60%服务费,正常使用满一年无重大质量问题支付剩余10%服务费。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应于2017 年
十二、开标时间:
十三 、开标地点:伊宁市财政局4楼招标开标二室
十四、采购机构地址:阿合买提江南路392号伊宁市财政局4楼
十五、采购单位联系人:曹利军 电话:130*****12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张瀚戈 电话: ****-*******
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149*****945*******.xls" target="_blank">供应商投标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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