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花城”经济适用住房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四季花城”经济适用住房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季花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南兴发改登字【2017】2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宁市地产业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GXJB-ZB-2017-020
建设地点: 南宁市兴宁区金桥路以南,建兴路以东。
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112953.6㎡,总建筑面积364610.16㎡。其中计容面积321538.1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面积263594.16㎡,商业建筑面积36739㎡,公建配套建筑面积5815㎡;不计容面积43072㎡。
建设标准:外墙要求采用外墙涂料,外窗为铝合金窗;室内:地面为水泥砂浆抹平,墙面及顶棚为混合砂浆抹平;电气管线、设备(配电箱、柜、盘、插座、开关、灯具等)安装到位;弱电设施(电视、通讯、网络等)预埋线管及预留接线驳口。室外绿化率绿化率必须大于或等于35%。
拟建项目总投资: 估算总投资约114500.00万元(含土地款12470.1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承包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含报建报批)的工期等)为182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不超过60 日历天。
招标范围:“四季花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包括竣工验收)等施工全过程的承包。包含且不限于“四季花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场地平整土方外运部分、土建部分、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消防设计、人防设计、园林景观设计、亮化设计、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相关内容设计、智能化等弱电系统设计、标识标线系统设计、供配电(含专变)系统设计、太阳能系统设计、设计概算编制以及施工全过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相关设计服务)、施工(本项目施工合同中包含的土建、安装、装修、配套给排水、供电、园林景观、夜景亮化等附属设施的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业主确定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法人
3.1.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备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资格。
3.1.2施工资质: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含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建筑工程专业壹级以上(含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以上(含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人员,且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资格。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以上(含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已经竣工的建筑工程规模为50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5月22日 至 2017年5月2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 号及密码或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nnggzy.net/gxnnhy) 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招标文件售价:贰佰伍拾元/份 (¥250.00元/份),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2017年6月21日 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拟投入的所有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 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9.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11.联系方式
委托人(盖章):南宁市地产业开发总公司 受托人(盖章):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佛子岭路33号凤岭佳园拆迁安置小区33 地 址:南宁市白沙路1-6号
号楼活动中心办公楼1楼
联系人:吴令宗 联系人:梁杰焕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56*****736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530031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日 期: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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