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和科技局购买校车服务承接主体(校车公司)2招标公告

教育和科技局购买校车服务承接主体(校车公司)2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乾安县教育和科技局购买校车服务承接主体(校车公司)项目(二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乾安县教育和科技局
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17年05月22日 11: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5月22日 08:30至2017年05月26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2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标书发售处(松原市乌兰大街3168号金域国际13号楼307室)
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4日 10:00
开标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锋东樾11号楼,2302-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乾安县教育和科技局
采购单位地址乾安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宁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锋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冯女士****-*******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乾安县教育和科技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乾安县教育和科技局购买校车服务承接主体(校车公司)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乾安县教育和科技局购买校车服务承接主体(校车公司)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0773-1741GNJL00376/5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乾安县教育和科技局

地址:乾安县

联系方式:宁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冯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锋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乾安县教育和科技局的委托根据吉财综【2014】987号文件要求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政府购买服务主体采购。现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乾安县教育和科技局购买校车服务承接主体(校车公司)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0773-1741GNJL00376/54

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采购内容、预算、供货及付款: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

需配置国家标准校车约63台,分三批购置。第一批约需19台;第二批约需14台;第三批约需30台。

运营期限为10年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所投项目的相关内容。

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3年以上、无管理责任、社会反响良好、符合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需取得校车运营许可的客运公司和专业校车公司。需缴纳540.5万元购车保障金在报名时存入指定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5月22日起至2017年5月26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标书发售处(松原市乌兰大街3168号金域国际13号楼307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2013-2015年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2014年至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2016年度)、“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由法人持以上资料到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于2017年5月22日起至2017年5月26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标书发售处(松原市乌兰大街3168号金域国际13号楼307室)。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 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14日10时00分。

六、开标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锋东樾11号楼,2302-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乾安县教育和科技局

甲方联系人:宁先生

联 系电话 :****-*******

地址:乾安县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锋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邮 编:130022

联系人:冯女士

电 话:****-*******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所投项目的相关内容。2.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3年以上、无管理责任、社会反响良好、符合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需取得校车运营许可的客运公司和专业校车公司。3.需缴纳540.5万元购车保障金在报名时存入指定账户。(详见招标文件)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22日 08:30至2017年05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标书发售处(松原市乌兰大街3168号金域国际13号楼307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每套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整;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4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4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锋东樾11号楼,2302-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吉林省有关规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校车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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