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招字993-2017-18: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搬迁项目殡葬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福招字993-2017-18: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搬迁项目殡葬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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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搬迁项目殡葬设备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批准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采购人为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招标代理人为曲靖市福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供货单位。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自愿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搬迁项目殡葬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福招字993-2017-18 三、招标需求一览表内容如下: 招标需求一览表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投标报名须携带的资料: 1、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②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③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④投标人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⑤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⑥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报名须携带的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属于授权人报名时提供)及其身份证原件; ③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④制造商的资格声明; ⑤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 ⑥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唯一授权书。 注:报名时以上证件及资料须提供原件(当场核对后退还),并附加一套完整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留存。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中被查证的虚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的要求: (1)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地点:曲靖市福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曲靖市寥廓南路莫家新区院内(龙潭公园旁)。 (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14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寥廓南路延长线官房大酒店西侧寥廓山隧道出口右转 (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2017年6月14日15时00分。 6.4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于其他媒介转载的公告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 购 人: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联 系 人:胡德明 采购代理机构:曲靖市福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曲靖市廖廓南路莫家新区院内 联 系 人:官春玲 联系电话:****-*******2017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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