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台卷烟机碎烟丝回收装置及安装招标公告
2台卷烟机碎烟丝回收装置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GXT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2台卷烟机碎烟丝回收装置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2台卷烟机碎烟丝回收装置采购及安装
2.2 招标内容:长春卷烟厂2台卷烟机碎烟丝回收装置采购及安装
包括但不局限于:设计及设计联络、技术交底、主要组成装置和元器件购置、设备制造(或采购)、工厂及权威机构的试验与测试、运输及交货、技术资料的提交、买方监试、监造的安排、培训、接口配合、现场试验、系统测试、联调、系统验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质保期缺陷责任的弥补、维护和保养等售后服务等本次招标项下相关一切内容。
2.3 交货地点:长春市自由大路8999号长春卷烟厂新厂区
2.4 采购数量:2台
2.5 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全部到货。买方有权根据企业生产情况进度调整交货期。
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资质及经营范围;
3.2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产品的授权书或销售合同;
3.3提供所投产品近三年销售业绩一览表;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4、2015、2016)财务状况良好;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2日至 2017年5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1 时,下午13 时 至 16时整(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制造厂商提供的该产品的正式授权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自购买文件月份前至少半年及以上的),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卫星广场成基商务中心B座1003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12日 9 点整,递交地点为长春市海航紫荆花饭店 7 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0000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振鹏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卫星广场成基商务中心B座1003室
联系人:王建
联系电话:****-********
邮箱:gxzbj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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