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广播电视发射塔招标公告
蕲春县广播电视发射塔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广播电视发射塔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蕲春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拨款,已落实,招标人为蕲春县广播电影电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欣心园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蕲春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约40万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2.5 计划工期:工期10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6月5日17:00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qcztb.cn)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的密匙操作)
4.2 招标文件信息资料费费贰佰元(200元),售后不退;投标时按规定提交肆仟元整(¥4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和资料费必须由投标企业基本银行账户进入本项目指定的虚拟账户。(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的CA锁操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6日9时整;地点: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地址:蕲春县漕河四路老汽运公司院内县教育局隔壁)。
5.2 投标文件若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蕲春县广播电影电视局
联系人:龚先生 电话:138*****3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欣心园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8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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