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装修工程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监利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装修工程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监利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装修工程
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受监利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根据监利县政府采购办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2017】144号文件,就监利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装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中国境内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
一、项目名称:监利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装修工程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预算金额:约21万元
四、计划工期:45天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主管理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上须有建筑安装类(装饰装修)经营范围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银行许可证;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玉沙大道80号)。
3、获取要求:凡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上须有建筑安装类(装饰装修)经营范围(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购买谈判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不邮寄,转售、转让无效)。
七、递交谈判文件及地点:
2017年6月5日下午15:00时在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监利县交通局院内物流5楼),逾时不予受理。
八、谈判开始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5日下午15:00时在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厅(监利县交通局院内物流5楼)。所有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发布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jlztbw.com)
十、联系方式:
招标 人:监利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 人:谢丹
电 话: 188*****50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
地 址:监利县玉沙大道80号
联系 人:裴娜
电 话: 138*****822
2017年5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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