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本号镇亚上村整村推进污水处理工程(含管道及处理端)施工C标段招标公告
陵水县本号镇亚上村整村推进污水处理工程(含管道及处理端)施工C标段招标公告
陵水县本号镇亚上村整村推进污水处理工程(含管道及处理端)施工C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陵水县本号镇亚上村整村推进污水处理工程(含管道及处理端)C标段已由陵水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陵发改审批〔2017〕1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陵水县本号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陵水县本号镇亚上村整村推进污水处理工程(含管道及处理端),项目新建污水主管DN200长3800米、DN300长1154米、污水支管DN100长6060米、检查井302座、检查井盖302座,污水处理设备11座,污水泵73台,污水处理器11座,平均每座服务面积7000平方米,服务人口112人。将设计范围内的村庄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收集排入本次设计污水管网中,最终排入污水处理池进行收集、处理。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且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05月12日至2017年05月1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218.77.183.48/htms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6月01日10时30分,地点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8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海南省人民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陵水县本号镇地址:海口市海秀中路宝晟大厦606房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人:徐工
电话:****-********电话:****-********
2017年05月12日
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_******** |
开标时间:2017-06-02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代理: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人民政府 |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
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2017年整村推进项目(第四期)—A标: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大坡村整村推进污水处理工程(含管道及处理端)、B标: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亚欠村整村推进污水处理工程(含管道及处理端)、C标: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亚上村整村推进污水处理工程(含管道及处理端)施工招标文件补遗书
致各投标人:
现对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2017年整村推进项目(第四期)—A标: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大坡村整村推进污水处理工程(含管道及处理端)、B标: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亚欠村整村推进污水处理工程(含管道及处理端)、C标: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亚上村整村推进污水处理工程(含管道及处理端)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1、 原招标文件中导入的工程量清单错误,现重新导入工程量清单生成招标文件上传,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2、 原招标公告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1日10时30分”现变更为“2017年06月02日11时30分。
3、 原招标公告 “5.1地点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8室”开标地点变更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5室”。
招标人: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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