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环境保护局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建湖县环境保护局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盐城腾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建湖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现对建湖县环境保护局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法人资格和履约能力的承包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建湖县环境保护局; 2、项目名称:建湖县环境保护局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3、标段划分:一个; 4、资金来源:县财政,已落实; 5、招标内容:NOX气体分析仪*1台、CO气体分析仪*1台、PM10测定仪*1台、PM2.5测定仪*1台、采样总管、机柜等设备采购; 6、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8、项目预算:56.8万元; 三、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2、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 3、NOX气体分析仪、CO气体分析仪、PM10测定仪、PM2.5测定仪生产厂家须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 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为失信人员名单且在有效期之内; 5、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项目的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公告发布后,凡自愿参加且能满足上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5月27日18时前,到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湖县双湖路住建大厦一楼东)腾讯招标代理确认参与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身份证)。并获取招标文件(未参与投标报名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三天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否则,招投标管理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建湖境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五、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hzbcg.com)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建湖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姜广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盐城腾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腾 联系电话:****-******** 监管机构: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七、附件 相关附件请到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hzbcg.co m)下载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建湖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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