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多功能影剧院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多功能影剧院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多功能影剧院建设 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项目条件
为进一步创新木垒县重点领域投融资体制,为了满足本地人民群众参加公益文化活动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城镇功能、优化城镇环境、提升城镇形象、加快城镇的发展,促进公用事业改革发展,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运营,木垒县政府决定启动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多功能影剧院建设 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现对本项目实施社会资本资格预审,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多功能影剧院建设 PPP项目
2.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计划投资约7500万元,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13345.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55.74平方米,地上二层,框架结构,同时容纳人数1100人,其中800个座位的影视厅一个,150个座位、100个座位、50个座位观影厅各一座,配套商业服务区(含观影票销售、超市、咖啡厅、书吧等)一处,室外地上停车位65个,室外环境绿化美化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购置电影放映设备4套,1100套观众座椅等设备。
PPP运作方式及回报机制
本项目拟采用BOT的运作方式,合作期为10年(包括建设期1年和运营期 9年),由社会资本对本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合作期满后将全部资产无偿移交政府。
本项目政府付费模式为“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贴”方式,
3、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投资竞争的社会资本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
3.3、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和开标前1年以内银行出具不低于2000万的资金流证明;
3.3、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年5月23日- 5月27日 10:30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乌市新华北路264号金谷大厦B座19-2室报名。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7.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市新华北路264号金谷大厦B座19-2室
联 系人:石春霞
电 话: ****-******* 189*****165
采 购 人:木垒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影视局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 系 电 话:139 9935 0958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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