焙烧电捕净化环保治理设备修理工程招标公告
焙烧电捕净化环保治理设备修理工程招标公告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焙烧电捕净化环保治理设备修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原有焙烧烟气净化系统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设计,目前执行《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对污染排放物排放标准较高,3#焙烧电捕焦油器2009年12月投入运行,4#焙烧电捕焦油器2010年10月份投入使用至今,未进行过系统性维修,部分设备、设施已经老化,达不到净化效果,影响环保。主要存在电捕焦油器阳极板及阴极板变形严重等问题,需要对3#、4#焙烧电捕焦油器进行大修以恢复系统设备性能,净化烟气环保达标,大修后的电捕焦油器二次电压≮45000V、二次电流≮300mA、焦油含量<20mg/Nm3、粉尘含量<30mg/Nm3、处理烟气量>220000m3/h。
黄河鑫业有限公司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甘河工业区,距西宁市区约35km,距湟中县城约6km。年产能55万吨铝型材;与之配套的炭素产品年产能30万吨。
1.2招标范围
1.2.1招标内容
3#、4#焙烧净化电捕焦油器阳极板拆除及更换、阴极框架的拆除、改造及更换、顶盖的拆除及恢复(含顶盖所有附件包括电气系统)、消防管线拆除及安装、顶盖防腐的恢复、电捕底部椎体保温层拆除及恢复、火焰检测系统清理及恢复、电捕顶部瓷瓶箱体增加热风系统,底部椎体加热增加导热胶泥等。
1.2.2合同工期:
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8月29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每台30天,修复一台且具备生产条件后方可进行下一台的维修工作)。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方批准的开工令为准。
1.3投资及建设资金落实情况
本项目由黄河鑫业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两个及以上电捕焦油器安装或修理,且成功运行至少一年的合同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1.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1.7资格审查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 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5月22日
1.8.2 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5月26日 17:30时截止
1.8.3 发售时间:2017年5月22日~2017年6月1日 8:30~11:30,14:30~17:30。
1.8.4 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
1.8.5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整,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9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在2017年6月2日9:30在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甘河滩工业园区黄河鑫业有限公司办公楼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交通工具及费用自理。
现场踏勘联系人:余国尚 联系电话:135*****914
1.10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7年6月12日北京时间9:30时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2010室。
1.11其它
1.11.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1.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1.3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1.1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2.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2002室
联 系 人:李晓庆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zbb*******@163.com
邮 编:810008
1.12.2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 号:4000 5416 4105 017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宋 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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