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格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电子商务进农村电子产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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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电子商务进农村电子产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内蒙古弘信达建设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电子商务进农村电子产品采购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呼财贸指(2015)8号 采购文件编号:HXD-2017ZB-HW026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合格供应商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潜在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包含本次采购主要货物;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母公司、 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项目; 3、交易项目所在地或供应商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所提供的证件必须保证在合同履行时间内有效;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5月22日至2017年05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3:00—5:3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弘信达建设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材料、4.2交易项目所在地或供应商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3开户许可证;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a)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b)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c)报名时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的复印件一式三份(A4)。(d)供应商所提供的一切证明文件均不予以接收。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6月14日 下午2:30 投标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文苑广场文苑大厦A座1802室内蒙古弘信达建设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7年06月14日 下午2:30 开标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文苑广场文苑大厦A座1802室内蒙古弘信达建设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弘信达建设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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