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热电筹建办取煤样用自动采样系统项目
招标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开发区北部热电筹建办的委托,就其取煤样用自动采样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青岛开发区市政公用局北部热电筹建办
联 系 人:于旭光联系电话:
****-********二、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266033)
联系电话:
****-************************转851、858(传真)
单位网站:www.qdbidding.com 电子信箱:sushilei@qdbidding.com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四方支行
账户: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账号:
****************01
三、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取煤样用自动采样系统
项目编号:SDSITC-
*******-1
项目内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热电取煤样用自动采样系统的采购。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备制造资质的生产制造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200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5台套以上(含5台套)设计、制造与本次采购设备规格相同或相近设备运行2年以上(含2年)良好的运行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08年3月5日至2008年3月24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
3.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汇至招标代理机构银行帐户,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08年3月25日9:00-9:30,招标代理机构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议中心(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路359号)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3月25日9:30。
八、开标时间、地点:招标代理机构于2008年3月25日9:30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议中心(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路359号)举行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联系人:苏石磊、于华、盖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