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L-JL-*******
1.招标条件:辽源市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吉农发[2017]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源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招标内容:施工:一标段:英华村河道护岸(上游段);二标段:英华村河道护岸(下游段);三标段:英华村机耕路;四标段:碾山村农道桥;五标段:王家村塘坝及五一村农道桥;六标段:安国村排水沟;七标段:王家村机耕路及礼让村三组机耕路;八标段:礼让村二组护岸挡土墙;九标段:热闹村七组排水沟。(详见工程量清单);监理:为辽源市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供监理服务,完成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
2.2工期要求:施工:2017年06月19日——2018年05月30日,共计345日历天;监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止。
2.3工程建设地点:辽源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二、四、五、六、八、九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三、七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监理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施工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监理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相应专业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施工投标人可就上述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两个标段且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同;
3.6 外埠企业须按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备案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23日至2017年0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项目)、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施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外省企业“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图纸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6月13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电 话:****-*******
联系人:于工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电 话:****-********
联系人:刘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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