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及投影仪招标公告
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及投影仪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中煤天津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及投影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中煤天津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及投影仪采购。
2、招标范围
台式电脑40台、台式电脑(仅主机)4台,电脑显示器4台,笔记本电脑5台、投影仪1套,具体详见采购项目清单。
3、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要求的合格标准。
4、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在25个工作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由使用方出具验收报告。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法人身份证明书》(详见格式一),如投标人的代表不是法人代表则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格式二);
(2)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网站已进行公示,无不良记录);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开户许可证(最新年检);
(6)法定代表人/ 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文件(电汇凭证原件);
(8)一般纳税人资格书,如果中标必须按招标方要求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
(9)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检察机关在开标前两个月内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
注:(2)(3)(4)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6、招标文件获取
符合要求的请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书及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7年5月23日—2017年5月27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8:00,到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楼6层索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招标答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2017年6月2日18:00(北京时间)前书面递至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招标人在2017年6月5日18:00(北京时间)前统一回复。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参与投标的单位,需电汇投标保证金,并备注清楚“天津台式计算机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的形式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未按规定电汇足额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电汇信息如下:
转账户名: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河北省邯郸市光明支行
开户账号:130*****108********3
9、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6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7年6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中煤天津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十三楼会议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方式
中煤天津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陆永青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 址:河北省邯郸市滏河北大街114号
联系人:沈 洁
电 话: ****-*******
电子邮箱:hdzbgsfb@163.com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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