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品牌指数创建及平台建设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品牌指数创建及平台建设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品牌指数创建及平台建设项目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品牌指数创建及平台建设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品牌是企业和国家竞争力的综合体现,代表着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的升级方向。为了更好的发挥品牌的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的升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积极探索有效路径和方法,更好发挥政府推动作用,以品牌引领作用为切入点,围绕优化政策法规环境、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高我市质量工作水平,增强我市品牌竞争力。现根据委领导工作要求和部署,急需对天津品牌指数项目的研究建设工作实施采购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96.7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工作的延续性要求:《关于实施“天津品牌”建设工程的研究》课题由“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质量管理处”和“天津市质量管理研究所”共同承担。天津品牌指数项目是该课题研究的延伸和服务扩充,且需与课题研究的成果和基础信息共享,实现与原课题研究的无缝对接,是后期平台建设的数据基础。2、唯一性与紧迫性:天津品牌指数研究工作涉及内容多、范围广、专业性强。为了满足市场监管委对天津品牌指数项目的迫切需求,要求供应商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并提供相应服务。因此,要求其对原课题研究和政策非常熟悉和了解,能够快速启动此项工作并在计划时间内完成。综上所述,考虑到该项目的能在短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并保证其工作的延续性,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天津市质量管理研究所”承担本项目的建设。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应商名称:天津市质量管理研究所
2.唯一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16号鑫茂民营科技园D2座3楼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该项目为《关于实施“天津品牌”建设工程的研究》课题研究的延伸及服务扩充,且天津品牌指数研究工作涉及内容多、范围广、专业性强,要求供应商较短时间内完成。考虑到工作的延续性及紧迫性,建议由原课题的研究单位“天津市质量管理研究所”承担该项目的实施。祁葆义天津中医药大学副教授
该项目为《关于实施“天津品牌”建设工程的研究》课题研究的延伸及服务扩充,且天津品牌指数研究工作涉及内容多、范围广、专业性强,要求供应商较短时间内完成。考虑到工作的延续性及紧迫性,建议由原课题的研究单位“天津市质量管理研究所”承担该项目的实施。刘毅天津理工大学副研员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7年05月23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7年05月31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38号
2)联系人:李女士
3)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转3316 3318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2017年05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督 质量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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