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振华园第10栋住宅楼、车库工程招标公告
汕头市振华园第10栋住宅楼、车库工程招标公告
汕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工程项目招标信息 | |||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08)18 | 工程编号 | |
工程名称 | 振华园第10栋住宅楼、车库工程 | ||
建设单位 | 汕头华新经济发展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汕头市升平建筑设计院 | ||
勘察单位 | 汕头市粤东工程勘察院 | ||
联系人 | 郑先生、吴先生 | 联系电话 |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潮汕路西侧华新城内 | ||
建设规模 | 工程总造价约413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自筹100% | ||
招标内容 | 汕头市升平建筑设计院设计的(业务号2007-87)振华园第10栋住宅楼、车库工程 建筑面积为:4509.8平方米的1栋8层框架结构建筑]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包括消防、室外排水)项目。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具备主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外来企业需先到汕头市建设局办理进汕投标备案手续方可报名); 2、企业须获得市级或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连续十五年(含十五年)以上“重合同,守信用”证书; 3、自2005年度以来该企业所属的项目经理不得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主管部门扣分; 4、2005年以来企业没有因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或因施工不良行为而被登报或上网公示; 5、外来企业须在汕办理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在汕须有常设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有完整的管理机构和不低于二十人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证,且该工程技术人员在汕办理了连续三年以上的在汕有效暂住证(截止报名之日止,其在汕办理的暂住证时间不少于贰年,且自报名之日起暂住证有效期不少于壹年); 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投标申请报名表。(可在汕头市建设网在线填报或下载,http∥www.stjs.gov.cn)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签发的有效工作证;外来企业还需提供工商、税务有效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人员职称证书,和不少于二十人的有效暂住证; 4、企业与被委托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注:截止报名之日止,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不少于壹年,且自报名之日起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有效期不少于壹年); 5、企业已为被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备注:即由社保机构签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要求截至报名之日止,缴纳的社保基金时间不少于壹年); 6、投标申请人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市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连续十五年(含十五年)以上“重合同,守信用”证书; 7、提供2005年度以来该企业所属的项目经理没有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主管部门扣分的承诺书; 8、提供2005年以来企业没有因发生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或因施工不良行为而被登报或上网公示的承诺书; 三、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均应真实、有效,任何不真实的资料将被视为缺乏诚实信用的行为,从而导致该企业被拒绝或被取消成为投标人,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该企业承担。所有提交的资料(统一A4)复印件一式三份且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当符合资格预审条件的报名者不足10家时将重新招标;当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10至12家时,所有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当符合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超过12家时,则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12家投标人。 | ||
抽签会时间 | 2008年4月1日下午3:30 | ||
报名时间 | 2008年3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 ||
报名地点 |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11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08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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