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ZB-17B020:使用2016中央资金采购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SZZB-17B020:使用2016中央资金采购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使用2016中央资金采购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对该单位已经有关监管部门审批的“使用2016中央资金采购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项目(招标编号:SZZB-17B020)”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本项目开标将由公证处派员进行现场公证。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计量标准器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需求一览表
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3采购预算:3,825,000.00元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6交货期:最短交货期,由投标人自行填报(若设备技术规格中另有要求的,以技术规格要求交货期为准)。 1.7交货地点:省计量院、省建材院、大理州中心、省质检院、文山州中心、保山市中心、西双版纳中心(用户指定地点)。 1.8本项目整体报价、整体成交,不允许拆分或漏项,且必须做唯一完整报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且不属于《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回避情形。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验资报告);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任意连续2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2.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2.2.1如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进行投标,则投标单项产品总价大于5万元(含5万元)的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2.2.2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并确保其真实、准确; 2.2.3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产品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或图纸、铜版纸宣传彩页等)。 2.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购买: 3.1购买时间:2017年5月23日~5月27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北京时间,下同)。 3.2购买地点: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3购买要求: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 3.4招标文件费用:800元/份(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时间:2017年6月12日(星期一)上午10:30~11:00; 4.2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12日上午11:00; 4.3递交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3号开标厅; 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 5.1开标时间:2017年6月12日上午11:00; 5.2开标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3号开标厅。 6、信息发布: 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经常访问“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最新信息。 招 标 人: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 址:昆明市东风东路76号 联 系 人:贾志庚 电 话:0871-******** 招标代理: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白龙路433号博园世家40幢204室 联 系人:明芬妍、蒋浩 电 话:****-******** 传真:****-******** 开户银行:广发行昆明龙华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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