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采购第号信息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冷却塔项目
上海市政府采购第号信息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冷却塔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使用单位委托,对下列货物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请对本采购信息感兴趣的并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点击注册)的,按照以下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
一、设备需求:
1、设备名称:175T/H 冷却塔
2、技术要求:
本项目冷却塔2台,具体内容如下(型号为参考)
型号:SC-175L(175T/H);
技术参数:运行重量3580Kg 5.5KW/台.进水温度:37 0C;出水温度:32 0C。
安装位置:在2层屋面.
3、数量:2
4、其他要求:
冷却塔功能要求
1、 冷却塔功能:冷却水系统能够实现通过它的监控系统来保证冷却塔风机和冷却水泵安全运行、确保制冷机冷凝器侧有足够的冷却水通过以及根据室外气候情况及冷负荷,调整冷却水运行情况,使冷却水温度在要求的设定温度范围内。要求每台冷却塔风机的启停控制、状态监测及水路电动阀的开断控制均能通过现场DDC控制器来完成。所有冷却塔的启停台数控制是根据冷却机开启台数,室外温湿度、冷却水泵开启台数,经过BA系统的参数计算来确定。
2、 冷却塔的包装、运输应符合GB 7190.1的相应规定。 冷却塔噪声应符合HCRJ 018-1998低噪声型冷却塔认定技术条件的相应规定。
3、 符合国家、行业和上海市现行的冷却塔制造、安装标准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标准、规范等规定。
4\设备保修期不少于2年.
5,设备交货期为合同签定后45天.
6、上述技术要求和其他要求,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资料和参加谈判时之参考。通过谈判,最终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
二、交货方式: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上海市范围内)使用单位名称、地址以及设备品种、数量和时间等,按时送货上门。
三、 提供资料和截止时间:
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08年02月03日(星期日)10:00前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供下列响应资料:
1、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
报价文件一式2份(1份正本,1份副本).报价文件应密封递交.
报价人提交的证明货物及其辅助服务符合报价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货物原产地说明和原产地证书
(2)主要和设备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详细说明,另外附各项技术性能表。
(3)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本项目安装负责人(项目经理)及现场管理人员班子。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时间、培训费用和所提供的培训专业人员经验与经历证明(要求为报价单位培训数名操作和维修人员)
(4)在设计和施工方面对土建、电气等的预留、配合要求及对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其他有关要求。
(5)报价单位应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体系。
(6)技术规格偏离表
(7)主要部件、附属件明细表、零备件、易损件一览表
(8) 质保期期满后五年内的维保内容及价格,及质保期后服务说明。
(9)报价人在上海地区的售后服务机构、人员说明,售后服务内容及有关承诺书。
(10)设备无故障运行期及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四、谈判通知:
请各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时间)在(地点)出席通知会议。如果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多于三家的,将根据谈判小组依照规定确定的三家或三家以上供应商谈判名单,通知其参加谈判和谈判的次序以及其他有关事项;三家及以下的,将通知所有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和谈判的次序以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会议结束后,即进行谈判。
未收到通知的供应商不再参加本次项目的谈判。
五、组织谈判
本次谈判,将根据谈判小组的安排和要求进行。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事先做好时间安排和谈判准备,根据通知的安排,携带有关谈判资料准时参加谈判。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应根据谈判中确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一次最终报价(格式见附件2),并将报价文件投入谈判小组设置的密封的报价箱内。
六、评审
所有谈判和最终报价结束后,由谈判小组打开密封的报价箱,对合格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七、采购结果通知:
采购结果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shzfcg.gov.cn)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联系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 系 人:金丁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文件制作时间:2008-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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