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2017年度整合资金实施西流乡建设项目(一标段) 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新河县2017年度整合资金实施西流乡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bhj1704-xt-032 采购人名称:新河县农业开发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新河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韩风斌****-******* 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17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范建辉150*****33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审定施工图内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一标段:新建27座水泥立柱钢架大棚。 项目实施地点:西流乡 项目工期:2017年8月30日前完成 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应具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一标段: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企业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gsxt.saic.gov.cn/)”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限制投标; 同一投标单位可以在本项目多个标段报名,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以开标自然顺序排列;投标人若一次参加多标段投标,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报名时须按要求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7)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下载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首页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生成日期应当在报名时间以内);以上证件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7日(上午8:30分—12:00分下午14:30分—17:30分节假日顺延)。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绣大厦一楼152室)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1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7年6月1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开标室 评标标准及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范建辉 联系方式:150*****333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