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哈尔滨直属库更换付油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中央储备粮哈尔滨直属库更换付油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172129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为中央储备粮哈尔滨直属库更换付油系统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央储备粮哈尔滨直属库,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央储备粮哈尔滨直属库更换付油系统项目。
2.2 建设地点:中央储备粮哈尔滨直属库库内。
2.3 建设规模:购置和安装付油系统1套。
2.4 项目概算:403万元。
2.5 计划工期: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8月19日,共6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内容施工总承包。
2.8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多证合一的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除项目经理外还需配备施工员(工长)1人、技术负责人1人(要求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以上人员均要求为与本项目工程内容相关专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6 投标人自行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10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行贿记录,投标将被否决。
3.7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投标代表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即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以投标人代表的身份代替投标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答疑会、踏勘现场、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且要求投标人中标后,投标项目经理必须自收到中标通知书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全过程驻场。
3.8 本次招标中央储备粮黑龙江分公司2017年各直属库自有资金项目,最多只可以参与其中2个标段的投标活动(以投标登记为准),且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具体批次项目名称及投资规模详见各批次招标公告。
3.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黑龙江省招标公司306持单位介绍信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不需提供)、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及项目班子人员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省招标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2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上发布。
7.其他
7.1招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对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查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http://www.court.gov.cn/),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将被否决。
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央储备粮哈尔滨直属库
联 系 人:张锐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 系 人:崔喜风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hljzb30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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