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土地整治项目选用技术服务承担机构库项目招标公告
东营市土地整治项目选用技术服务承担机构库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东营市土地整治项目选用技术服务承担机构库项目
二、投标报名时间: 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7:00
三、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人:
名称:东营市土地综合整治服务中心
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95号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
五、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鼎元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辽河路115号(市政设计院105房间)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六、项目编号:sddyfhfw-011
七、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确定东营市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服务承担机构,本项目本次招标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为东营市土地整治项目勘察测绘承担单位。主要工作内容为在项目业主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的测绘并形成数字化成果,在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过程中提供相关服务,完成项目区土地勘。;
第二标段为东营市土地整治项目可研、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承担单位,主要工作内容为在项目业主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等相关工作任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提供相关服务,主要包括技术交底、技术指导、工程变更、后期验收等。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注册地在东营市辖区外的,必须具有在东营市境内注册的分公司或办公场所。
2、具有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
3、必须在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在从事土地开发项目相关业务过程中,因存在问题被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列入黑名单的,此次不允许参加投标);
4、具有测绘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8人,技术人员所学专业为水利、地质、勘察、规划、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以毕业证为准);
5、具备完成外业测绘所需仪器设备。
第二标段投标人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注册地在东营市辖区外的,必须具有在东营市境内注册的分公司或办公场所;
2、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
3、必须在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在从事土地开发项目相关业务过程中,因存在问题被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列入黑名单的,此次不允许参加投标);
4、具有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预算编制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10人,技术人员所学专业为土壤学、农学、土地管理、农田水利、工程预算、工程造价、工程制图专业(以毕业证为准);
5、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项目投资额3000万以上土地整治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任务,其成果已被批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招标人根据项目的需要对报名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并按有关规定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以上两个标段投标人拟报项目组人员必须为在本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自2016年7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不少于六个月)。
招标人及监督部门将在自该企业报名始的整个招标流程前后不定期进行考察,考察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将直接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九、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东营市东城辽河路115号(市政设计院105房间)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必须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人注册地在东营市辖区外的,还须提供东营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没有分公司必须提供第(四)项;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四)固定的办公场所为投标企业自有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固定的办公场为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证原件,同时提供房产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五)拟报项目组人员名单及近期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缴款收据、加盖社保单位章的缴纳花名册)原件。
所有投标人报名时需详细列表填写拟报项目组人员(包括人员姓名、职称、资格证书编号、从事工作年限、社保、2014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情况等信息),填报格式详见附件。
以上资料不齐全或有缺陷将不接受其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除提供以上要求的证件原件外,还需提供两份装订成册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地址:东营市东城辽河路115号(市政设计院105房间)
监督单位:东营市国土资源局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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