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湖中心播控室机房和发射机房防雷建设招标公告
标湖中心播控室机房和发射机房防雷建设招标公告
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竹溪分公司受竹溪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的委托,就标湖中心播控室机房和发射机房防雷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谈判。
一、项目编号:YCZX*******
二、项目内容:标湖中心播控室机房和发射机房防雷建设项目
三、预算金额:21万元
四、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的技术能力及后续保障能力,具有气象主管部门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及专业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住建委颁发的特种工程(特种防雷)专业承包资质;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7年)具有类似广电高山台站防雷工程业绩;
(4)投标人必须具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证书;
9、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事项:
1、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5月26日(节假日除外)的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公告第四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我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5月26日下午17:30时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竹溪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联 系 人:翁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竹溪分公司
地 址:竹溪县城关镇环城北路(灯光球场入口处)
联 系 人:岳女士
联系电话:****-*******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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