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2017年城区景观提升改造(文昌公园)工程
盐池县2017年城区景观提升改造(文昌公园)工程
盐池县2017年城区景观提升改造(文昌公园)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池县2017年城区景观提升改造(文昌公园)工程已由盐发改建【2017】4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招标人为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4">。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盐池县文昌公园(永青南路以西、影院街以南、鼓楼南街以东、解放街以北)。
2.2建设内容:面积为15000平方米,主要包括绿化及灌溉、修剪、整形及公园内广场、园路、花架及公共设施的改造。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内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二级(含二级)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应提交县级以上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外地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备注:1)以上资格条件不符合的投标单位,投标时投标文件拒收。
2)各投标单位应每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网站更新内容。
4.招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0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zfcg.gov.cn/ninggxiaweb/)同时报名,报名时需上传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副本、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含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盖有红色单位公章)一份(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为法人授权委托人的,扫描件必须清晰)。
4.2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0号,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zfcg.gov.cn/ningxiaweb/)按系统提示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4.3 施工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0元,报名截止后领取图纸及技术标封皮等具体事宜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招标文件及图纸售后不退,若未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报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账号无法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zfcg.gov.cn/ningxiaweb/)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方宇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盐池县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
邮 编:751500邮 编:751100
联系人:赵瑞联 系 人:王鹏
电 话:138*****200电 话:****-*******、186*****960
2017年3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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