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处理10万吨含贵稀金属废旧电子物料资源再生第一次招标公告

年处理10万吨含贵稀金属废旧电子物料资源再生第一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在《建设项目环境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环境敏感区建设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向环境敏感区域的群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西鑫德新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含贵稀金属废旧电子物料资源再生项目。

建设单位:江西鑫德新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厂址位于江西新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源路以南,再生资源公司以西地块。

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2栋干法车间、1栋湿法车间、CF炉车间等主体工程,两栋原料库、地磅等贮运工程,锅炉房、配电室、给排水设施、机修车间、办公生活设施等公用辅助工程,废气、废水、固废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年处理废线路板10万t、IC屑件500t、铜镀金银料3100t、含银合金料900t、含金银废液500t,年产金锭650kg、银锭7.9t、钯锭140kg,副产贵铜锭26520t(其中含金1.1t、银28t、钯500kg)。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西鑫德新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西新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邮编:338000

联系电话:159*****999

联系人:袁总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角州前湖大道888号 邮编:330031

联系电话:0791-********

联系人:邓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受委托的单位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标准和有关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环境质量现状监测、预测分析等方法评估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建设是否可行,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告书报送有关部门审批前,以信息公示、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将做出对相关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同时根据各方意见不断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最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建设单位向有关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提交并申请行政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和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以及有关意见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建设单位将采取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征询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意见,公众也可以按本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向下述单位或部门提出:

(1)建设单位即江西鑫德新科技有限公司;

(2)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即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即新余市环境保护局。

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上联系地址,以电话或书信方式联系和反映,建设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认真对待和处理公众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

公告发布单位:江西鑫德新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 环境 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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