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华长春主题乐园概念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际华长春主题乐园概念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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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TZB2017-8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际华长春主题乐园概念设计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际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概念设计进行邀请招标,选取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长春际华园项目位于长春市东北部边缘,处于全国第十九个综合保税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配套区域内,距离长春市民主要生活区距离大致在15-30公里左右。紧邻机场大路、长春绕城高速、东环城路、长吉北线,环抱中山广场。与京哈高速、长吉高速相邻。一期计划总投资10亿元,建设一座10.8万㎡的时尚购物中心以及2.2万㎡的极限运动中心,总计建筑面积13万㎡。时尚购物中心地上建筑面积51496.03㎡,为局部二层建筑,其中一层建筑面积41110.12 ㎡,层高8.7m;二层建筑面积10385.91 ㎡,层高6.5m。地下建筑面积56066.5㎡,设有停车位1440个。

本设计任务书针对该项目二期进行概念设计优化其中的主题乐园为重点设计内容。地块面积80Ha,主题乐园总占地面积13.8Ha。

2.2招标范围:概念方案设计。

2.3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设计完成。

2.4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规划、功能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具备能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专业技术能力。有成熟完善的公司体系,人员构架,服务制度。能提供明确的主创人员的背景及作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并担任过类似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其他专业负责人近五年具有类似设计业绩。

3.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4-2016)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企业办理入吉备案,须执行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被邀请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5月31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3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6月16日,地点为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请公告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际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莱德宾馆7楼

联系人:张女士

2017年5月24日



标签: 概念设计 主题乐园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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