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物证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智能物证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万荣县公安局智能物证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报万荣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运城市宇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万荣县公安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智能物证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Z140*****591********1
2.3采购内容:本次谈判内容共1包,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物证保全系统软件 | 套 | 1 |
2 | 物证非法出库报警系统 | 套 | 1 |
3 | 视频抓拍系统 | 套 | 1 |
4 | RFID通讯主机 | 套 | 1 |
5 | RFID天线 | 套 | 2 |
6 | 天线馈线 | 套 | 2 |
7 | 电子标签专用打印机 | 台 | 1 |
8 | RFID电子标签 | 张 | 1000 |
9 | 高拍仪 | 台 | 1 |
10 | 抓拍摄像头 | 台 | 1 |
11 | 入库发卡器 | 台 | 1 |
12 | RFID盘点手持机 | 台 | 1 |
13 | 物证管理电脑 | 台 | 1 |
14 | 物证受理一体工作台 | 台 | 1 |
15 | 智能移动物证保管柜 | 组 | 32 |
16 | 防磁柜 | 台 | 1 |
17 | 自动除湿机 | 台 | 1 |
18 | 物证箱 | 个 | 150 |
备注:要求报价人第一轮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采购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作为废标处理。
2.4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2.5项目地点:万荣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2.6采购范围: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7采购预算价:265000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非生产厂家需提供原厂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
(2)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5月23日08时00分起至2017年5月25日18时0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逾期将无法下载)。
4.2 谈判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谈判文件。各供应商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ggzy.com)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4.3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同谈判地点)为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3 电子版和纸质版响应文件须同时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同谈判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叁佰元整。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140*****591********1)。
6.4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行 号:********0220
6.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万荣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运城市宇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万荣县汇源东街 地址:运城市河东东街御泽苑财富大厦二单元902
邮 编:044200邮 编:044000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谭女士
电 话:133*****598电 话:****-*******
电子邮件:********25@qq.com">********25@qq.com电子邮件:ycyuhe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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