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学校心理辅导室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学校心理辅导室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金华市婺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书批准,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委托,就其学校心理辅导室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HHX2017-SB056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备注 |
1 | 示范学校(含实验中学、环城二小、安地中小学校、婺城中学) | 12 | 1批 | 具体采购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标准学校(含站前小学、金华五中、金华九中、琅琊小学、柳湖小学、金华十中、雅畈小学、乾西小学、竹马小学、白龙桥小学、东市街小学、雅畈初中、环城小学、长山小学、蒋堂小学、虹路小学) | 72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 6 月 8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投标保证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帐)。但超过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条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2、发售地点: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3、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印刷经营许可证 (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6800元。
投标人应于2017年 6 月 14 日16: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电汇形式交至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请各投标单位通过公司基本帐户汇款,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东苑支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 6 月 15 日13:30-14:00将投标文件(包括证明资料原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3室(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开标,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 6 月 15 日14:00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3室(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开标。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
联 系 人:倪老师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晓春 联系电话:****-********(兼传真) ********
电子邮件:********51@qq.com">********51@qq.com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婺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 ********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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