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监控设备招标公告
校园监控设备招标公告
文章基本信息 | |||
采购类别: | 竞争性谈判 | 招标编号: | |
采购人: | 静宁县教育局 | 代理机构: |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预算:(万元) | 26.122 |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静宁县李店镇教育委员会、静宁县治平乡教育委员会的委托,对静宁县李店镇、治平乡各村学校校园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以竞争性谈判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谈判文件编号:GSJY-ZC*******
二、谈判内容
第一包:摄像头48台,硬盘录像机8台,硬盘8块,显示器8台,交换机8台,支架电源48套,网线8箱,照相机1台,移动硬盘4块,无线话筒1套,机柜8台,书柜2组,手巾架6个,儿童鞋柜2组,热水器2台,消毒灯7组,校园广播1套,一体式打印机3台,打印机2台,安装地点8处。
第二包:摄像头52台,硬盘录像机7台,硬盘7块,显示器7台,交换机7台,支架电源52套,网线10箱,机柜7台,校园广播1套,笔记本2台,安装地点8处。
三、预算资金:第一包:13.222万元;第二包:12.9万元。
四、评标方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必须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供应商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证书;
4、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5月2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在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西城区西环支路德美集团对面)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
八、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7年6月 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九、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及谈判地点: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静宁县李店镇教育委员会 静宁县治平乡教育委员会
地 址:静宁县李店镇 静宁县治平乡
联系人姓名:王昌盛 杨克宁
联系电话:152*****691 138*****686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玩月楼巷1号5层
联系人姓名:韩拴定
联系电话:****-*******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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