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辽委档案库房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ZB-2017-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辽委档案库房改造已由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以松辽规计﹝2017﹞6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松辽水利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松辽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松辽委档案库房改造
(2)项目实施地点:长春市解放大路4188号。
(3)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7月3日;
计划完工时间:2018年8月30日。
(4)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主要建设内容为:结构加固、墙体拆除及墙体恢复、室内装饰、屋面防水、采暖通风系统改造、消防系统改造、排水管线改造、强弱电系统改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保障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结构补强专业资质的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 年(2014-2016年度)具有同类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关文件;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6月5日至6月9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四楼招投标窗口持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交验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装订成册,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正反两面)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出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上午9时,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第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松辽水利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松辽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4188号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4188号
邮政编码: 130021 邮政编码:130021
联 系 人: 马玉辉 联 系 人:刘君
电 话: 0431-85607877 电 话:0431-
********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