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门三号路等道路设施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中山门三号路等道路设施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山门三号路等道路设施维修工程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中山门三号路等道路设施维修工程立项的批复》(津交发【2017】157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天津市交通设施养护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由2017年城维费专项资金列支,招标人为天津市交通设施养护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工程主要内容:对中山门三号路等道路设施维修工程进行维修施工,其中包括:中山门三号路维修工程(中心北道—广瑞路),全长370米;南横街维修工程(新开路—新泰路),全长570米。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17年06月21日至2017年09月25日,共97日历天,施工服务期462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97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具有养护工程经验的从业单位,并具备公路或市政养护资质。投标单位具有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经理(含备选)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项目总工(含备选)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含备选))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含备选)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法人资格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公路或市政养护资质证书、承揽过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于2017 年 5月24日至 2017 年5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 00分至 11时 00分,下午 14时 30分至 16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宁波道15号3楼)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书)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投标人提交1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10时00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2 份递交至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宁波道15号三楼会议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交通设施养护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15号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宁波道15号3楼
邮编:300000 邮编: 300000
电话:******** 电话: ********-***
传真:******** 138*****616 传真:24344868
联系人:李荫楼 联系人:肖玥、聂玉泉
日期: 2017 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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