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苏庄乡人民政府所需房屋零星维修工程磋商公告
沁水县苏庄乡人民政府所需房屋零星维修工程磋商公告
沁水县苏庄乡人民政府所需房屋零星维修工程磋商公告
受沁水县苏庄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山西大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沁水县苏庄乡人民政府所需房屋零星维修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DMZBZC-2017-024
二、项目名称:沁水县苏庄乡人民政府所需房屋零星维修工程
三、招标内容:
1、工程概况:对东西屋屋面、东西屋后墙、办公楼门厅屋面防水、地面及雨水管等进行维修;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质量、工期要求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次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施工地点:沁水县苏庄乡苏庄村;
4、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39573.28元。
四、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7、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考核合格证;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副本;
5、山西省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规费核准证书;
6、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应为本工程项目经理);
7、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证、社保缴纳证明、身份证;
8、本公告发布日期后沁水县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网上查询结果告知函彩印件(查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
9、企业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及近三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以上证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并携带原件审查(原件审查后返还)。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15日,每日8:00时—12:00时,14:30时—18: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发售地点: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
3、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文件售后不退。如需要,可提供电子文档(不另收费)。
七、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5月19日10:00时。
2、递交磋商文件地点: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2、磋商地点: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本次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沁水县苏庄乡人民政府
地址:沁水县苏庄乡苏庄村
联系人:黄丽俊
联系电话:186*****289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大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
山西大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0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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