浬浦镇上周坞村、白杜坞村、兼溪村垃圾厌氧处理设备招标公告

浬浦镇上周坞村、白杜坞村、兼溪村垃圾厌氧处理设备招标公告



(编号:诸众智2017-05-02)


根据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诸暨众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诸诸暨市浬浦镇上周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诸暨市浬浦镇白杜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诸暨市浬浦镇兼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浬浦镇上周坞村、白杜坞村、兼溪村垃圾厌氧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村级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采购内容为诸暨市浬浦镇上周坞村、白杜坞村、兼溪村垃圾厌氧处理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合计为68.00万元。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营业执照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独立法人;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2017年6月1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镇街部门交易信息板块,浬浦镇交易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谈判须知:

谈判响应人须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自2017年4月5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预中标单位预中标公示期间提供)。

3、保证金汇款凭证

八、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0.6万元。

谈判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

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浬浦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诸暨市农商银行浬浦支行

帐 号:***************

款项用途:保证金

(于开标前将浬浦镇政府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提交)

九、谈判响应文件提交:

谈判响应人须于2017年6月5日9:30时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浬浦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6月5日9:3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浬浦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宣玉丽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39*****565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183*****982134*****649


诸暨市浬浦镇上周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诸暨市浬浦镇白杜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诸暨市浬浦镇兼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诸暨众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标签: 处理 厌氧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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